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脑子里乱成一团浆糊,连累陈锋一整天都不在状态。

幸好公寓管家的工作内容十分简单机械,没什么技术含量,混着就过了。

并且今天陈锋运气不错,麻烦的事情都没出现,只简单处理了几件小事。

下午他去公司参加了个月度总结会,开会时依然全程心不在焉。

他挖空心思的回忆梦境中的一切,越想越是不对味。

作为一个“穿越者”,要了解一个世界,当然是先了解这个世界的历史。

梦境中他在这方面花了不少心思。

他以自己生活的时间点为界限,把梦境世界里的历史一分为二。

前半部分历史,梦境世界与现实世界完全重叠,一模一样。

醒来后他想过,梦境本身就建立在自己的世界观之上,那么前半部分历史与真实的历史必然重叠。

但从现在开始往后推一千年的后半部分发生在未来的“历史”究竟是否正确呢?

陈锋心里完全没底,因为他能查到的后半部分的历史史料十分梗概,毫无参考价值,连初中历史教材的详实程度都不如。

百年光阴一句话就总结完了,跨度太大,仿佛被人为的覆盖上了层迷雾,根本没有可以拿来发财的重要节点。

什么彩票号码、股市动向、重要的政策变动、拆迁安置计划……

通!通!没!有!

各种科技?

理论知识?

猜想?

没有!全没有!

不知道为什么被哪个混账玩意儿全给遮掩起来了,根本不让看!

陈锋在梦里时对此百思不得其解。

存点史料又占不了多少硬盘,可就是没有。

刚醒来后整理思绪时,他琢磨很久,得出个令人丧气的结论。

这“历史”是假的,都是建立在自身世界观上的梦中臆想。

开局一个梦,内容全靠脑补,当然就会这样。

既然历史都是自己在梦里脑补的,那么他利用未卜先知大发横财的美梦就此破灭了。

但他在梦中当低保户时听的那些歌、看的那些小说、看的那些电影、玩的那些游戏却又一个赛一个的真实与完善。

详尽的娱乐资源与朦胧模糊的史料形成了鲜明对比,简直匪夷所思。

陈锋完全不觉得自己有搞创作的天赋,可怎么脑补出来的娱乐方面的东西如此详实?

他想不通。

他本来都打算想不通就别想了,安心投入工作,重拾真正的人生,结果推开房门就撞上了钟蕾。

陈锋以前根本不认识她,完全不知道她长什么样,更不知道她的来历,绝无脑补出这个人的可能性。

可她在梦境世界梗概的史料确凿的留下了名字,在艺术和娱乐领域内更是享誉了千年。

现在她就在自己身边!

陈锋很难保持淡定。

他开始主动去相信梦里的一切都是真的。

在梦境中,钟蕾的生平事迹里并未提到陈锋这个她曾经的公寓管家兼邻居。

只能是因为两人的交情太浅,钟蕾腾飞上天了,陈锋却连蹭热度留个名都不行。

陈锋以前那是不知道,也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。

但现在有了这个大发现,他哪能不动点凡心?

将心比心,达芬奇毕加索又或者杜甫的邻居要能知道他们以后能青史留名,能不起点心思?

陈锋也是个凡人,毕竟更加高大上高科技的思路他没有,也做不到,但抱大腿这样的成功捷径,要放过了简直就是傻!

那还不是一般粗的大腿,那是活在当代的贝多芬!

二人是同一套公寓的上下楼邻居,共用一个公寓大门,四舍五入等于同居室友,近水楼台先得月,陈锋认为自己的机会很大。

现在钟蕾二十一岁,还是个刚大学退学的无业游民,四年后才能厚积薄发。

相识于微末时,交情才够真挚。

不说成为男女朋友,只要有点差不多的交情,将来总能有用得到她的时候。

他没奢望能跟着青史留名,钟蕾起飞之后得闲了能拉自己一把便足矣。

打定主意,陈锋开始琢磨怎么和钟蕾套交情。

他在脑海中构想了很多种搭话的方式。

但没多久,他就有点抓狂。

因为相对特殊的家庭背景,他从小到大都挺孤僻,不太擅长社交,正儿八经的朋友都没几个。

让他主动的去接近一个异性,哪怕目的不是为了泡妞,也有点强人所难。

陈锋心头发苦,算了,船到桥头自然直,到时候再随机应变。

公司散会,陈锋在外面吃了个便饭,然后回家。

到家时已经大约七点半,打开房门,正看到钟蕾下楼,又撞了个照面。

她看起来依然有点迷糊,想必是睡了一整个白天。

她脸上稍微化了淡妆,也不知道是打算出去做什么。

早上聊得有点僵,陈锋略显尴尬的一笑,说道:“晚上好。”

突然被他打招呼,钟蕾似乎有些不适应,转头看他一眼。

空气突然安静了十秒。

“哦。晚上好。”

钟蕾语调平淡,毫无感情波动,像机器人。

陈锋对此还算满意,起码双方很难得的达成了第一次正经聊天。

迈出关键的第一步,要趁热打铁,陈锋又问:“对了,大晚上的你是要去哪呢?”

钟蕾先是一愣,然后突然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,表情骤然转冷,硬邦邦的说道:“与你无关。”

她又狠狠翻个白眼,甚至还撇撇嘴,自顾自的走了。

聊得比早上还僵。

陈锋愣在原地。

好像哪里不对,但他又说不太上来。

几分钟过去,陈锋才缓过这口气来。

回到自己房间,他依然迷惘。

却说另一边,钟蕾出门之后打了个车,去往一家位于汉州市中区的高档酒吧。

因为退学的缘故,她和家里闹僵了。

这便意味着,从现在开始她得学会独自求生。

所以她找了份工作,在酒吧当驻场歌手。

她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份工作。

作为学院派的音乐艺术生,她很心高气傲,认为酒吧歌手这种工作很low,将其视为耻辱,但生活总要继续,哪怕心头反感,但她捏着鼻子也得认了。

所以刚才陈锋问她要去哪,其实是触碰到了她内心的痛楚。

哪怕陈锋的表情很正经,她自己却觉得陈锋仿佛识破了自己的工作,他的笑容里带着讽刺与揶揄。

他是故意在调侃晚出早归的自己做的是不正经的活。

所以钟蕾才那么大的反应,甚至坐在车上时还在兀自生闷气。

钟蕾这一系列心理活动,陈锋自然是无法得知也想象不出来了。

抱大腿的如意算盘才刚刚开始打,就惨遭滑铁卢,让陈锋略感丧气。

钟蕾这人性子太古怪,喜怒无常,比自己还孤僻,极难打交道,给人一种牛啃南瓜无从下口之感。

“不然就算了吧?”

陈锋自言自语,有些遗憾。

那可是千年艺术史的前百人之一!

别看现如今娱乐行业发达,明星多如狗,大腕满地走,都没用。

二十一世纪的前五十年里,放眼海内外,演员、歌手、作曲家、导演、画家、作家多如过江之鲫,但在千年的艺术史中,就只有钟蕾和其他寥寥几人能名列前百!

这是何等的伟大。

有一两个现在还没出生,陈锋总不能提前去接近这些人的爹娘。

哪怕他能做到,但等这些人取得成就,只怕陈锋自己都快七老八十了。

还有几个现在成名已久,陈锋认识这些人,但这些人不认识他,他也没机会接近对方。

还有个别画家,现在倒是落魄,很容易接近。

但画家嘛,都懂的,活着的时候默默无闻,死了才能日渐受人追捧。

譬如陈锋知道的这位,死了整整三百年后,世人才终于认可了他的艺术成就。

三百年,陈锋和那位画家本人都等不起。

所以思来想去,唯一具备实用价值的,还真就只得钟蕾这一人。

陈锋只恨自己当初过去时,怎么就不上进一点,认认真真的抄点什么回来,那自己现在早已成竹在胸,又何至于此?

奈何世间并无后悔药,谁能想到在梦里当混子也能遗憾终生?

“都说天才与疯子只是一线之隔。钟蕾能取得那样的成就,性格上有些特立独行的地方,好像也不用太奇怪吧?”

念及此,他两手一摊,算球,爱咋咋的,再从长计议吧。

既然直来直往的套近乎不好使,就换个思路曲线救国。

这一夜,陈锋辗转反侧难以入眠。

经过仔细权衡,他慢慢拿出新主意。

他决定强行抄歌。

反正在梦境里度过的一整年都荒废了,成天只顾着玩乐,电视电影小说游戏和歌曲这些休闲娱乐作品倒是见识得不少,还不如废物利用。

满脑子只想着强行抱大腿是错误的,得发掘自身优势。

先自己强大起来,然后让雏鸟期的大腿主动来抱自己!

在梦境里见识过的那些作品就是自己的优势!

那我抄什么呢?

电影电视剧的体量太大,变现困难。

小说?

字数太多,他大多都只依稀记得模糊情节,让他来背也背不出来。

照着模糊的情节勉强写小说?

别开玩笑了,那么多字,写小说多累,换到现在这个时间段还不一定能红,投入产出比太低了。

再者,就自己这破文笔,自个看着都辣眼睛。

陈锋很有自知之明,起码目前的他不是这块料。

剧本也同理。

至于开发游戏就更荒诞了,那个投资额也不小,以当下的科技水平,也开发不出他曾经玩过的那些高端游戏。

所以,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,最简单的,变现最容易的,正是抄歌。

只可惜陈锋不是搞艺术的出身,以前从未学过音乐,

哪怕那些歌他都听了很多次,但现在也就是能勉强回忆起部分旋律,断断续续的哼哼几句,还走调。

但总得要试试。

陈锋制定了个计划表,先挖空心思去回忆印象最深的歌曲,同时学习基本的乐理,尝试用最简单的曲调把歌曲尽可能还原。

这个过程当然很难,但他比起一无所有的普通人,脑子里至少多了些朦朦胧胧的歌曲成品。

抄歌还有个不能忽视的好处。

毕竟楼上就住着钟蕾。

现在大家还是陌生人,接近起来才这么困难。

可如果变成了志同道合的同志,你就不会那么凶残了吧?

大家又是上下楼的邻居,又能共同学习共同进步,岂不美哉?

陈锋也不睡了,从床上蹦起来,打开电脑奋键疾书。

他决定把记忆最深刻的歌里最核心的,能张口就来的重要歌词写下来,先哼两遍免得回头忘了。

十分钟后,他看着面前的七八句歌词,僵住了。

我怎么抄歌不知不觉也抄上她了?

歌名《乏味》。

这是钟蕾的早期作品。

歌词和曲调都很稚嫩,只不过在她奇妙的声线与完美的情绪爆发唱腔演绎下十分打动人心。

这首歌的创作水平不高,能造成影响力,全靠歌手本人唱得好。

当初陈锋第一次听时,似乎被唱出了作为现实生活中一个卑微凡人的落寞与孤独。感触很深。

没想到时隔大半年后,他第一首想起的就是《乏味》。

难道我第一首要抄的就是钟蕾的歌?

会不会有点过分?

她会不会已经写出来了,只是没发表?

等等!

如果她现在还没写出来,将来会写,那么是否这首歌代表了她在接下来某个时期内的心境?

我如果写出来又给她唱,应该能让她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吧?

她会把我视为知己?

到时候她唱我的歌唱红了,她到底是感激我还是该恨我呢?

坦白讲她应该恨我,但谁让你动不动就对我横眉冷对的?

还有,她似乎才刚搬来,应该是才退学没多久。

现在她都是晚上出门,早上回来。

她看起来不是喜欢泡吧的性子,那么结合她的履历,她是在酒吧当驻唱?

她在酒吧唱了一段日子的歌之后,对生活感到厌倦,所以才写下这首以酒吧为故事背景的《乏味》?

那么她现在肯定还没写这首歌!

陈锋开动脑筋,展开堪比柯南的推理能力,疯狂分析状况,还真给他歪打正着的猜中很多东西。

所以我现在开始写,过几天就给她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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