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刚亮,法院门口已经站了不少人。丁义珍把车停在路边,看了眼手表,七点四十分。他没急着下车,而是从副驾拎出一个牛皮纸文件袋,翻了翻里面的材料——证据清单、移送函副本、司法鉴定确认书,全都齐了。
安欣的电话打进来:“周叔已经在法庭等您了,设备也调试好了。”
“好,我们马上进去。”丁义珍挂了电话,推门下车。
李响和周叔一前一后站在安检口。周叔穿着熨帖的灰西装,手里提着一个银色密码箱,里面装的是原始存储介质。他抬头看见丁义珍,点了下头:“都准备好了,法官同意让我们当庭演示数据流向。”
“对方律师肯定要咬程序问题。”丁义珍边走边说,“咱们得让他们知道,这案子不是靠运气破的,是一步步踩着规矩走下来的。”
第一法庭内,旁听席坐了大半。陈组长坐在公诉方后排,见到丁义珍进来,微微颔首。检察官正在核对证据目录,看到他们递上的《合法性确认书》,嘴角动了动:“这回算是铁板钉钉了。”
开庭铃响。
审判长宣布进入举证环节,检察官起身,开始陈述案情。说到刘志明收受王德海贿赂、通过其兄公司洗钱时,辩方律师立刻举手。
“我请求中止举证。”那人站起来,推了推眼镜,“控方提交的银行流水、通话录音均为电子复制件,无法证明其来源真实、过程合法。我方认为,这些证据存在严重取证瑕疵,应予排除。”
法庭瞬间安静。
周叔站了起来,声音不急不缓:“我可以作证。”
他打开密码箱,取出监听主机、U盘和银行查询终端,一一编号展示。接着掏出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三份《电子数据合法性确认书》,交由书记员转呈法官。
“这些设备自封存之日起,全程双人保管,交接记录完整。所有数据提取均在第三方监督下完成,原始性可追溯。”周叔说完,又补充一句,“要是有人觉得我们造假,不如先问问香江那头的银行系统,能不能被人远程篡改三年内的核心日志?”
旁听席有人笑了。
审判长示意安欣上前。她连接投影,启动动态图谱系统。屏幕上,资金流动、审批时间、通话记录三线并行,精确到秒。一笔五十万元转账打出的同时,刘志明办公室审批通过的消息弹出,前后相差二十三秒;而就在转账前十分钟,他的私人电话与王德海有过一次三十七秒的通话。
“这叫巧合?”安欣轻声问。
辩护律师脸色变了。
第二轮攻防出现在质证阶段。刘志明突然翻供,说自己是在疲劳状态下被迫签字,要求排除非法证据。他的律师还播放了一段录音,内容是他低声说“你们让我写啥我就写啥,别再问了”,试图证明笔录无效。
丁义珍没说话,只朝李响点了点头。
李响起身,申请调取看守所监控。画面很快接入法庭大屏:显示每次问询时间均未超过两小时,且有法律顾问全程在场。每一次笔录签署前,工作人员都会明确告知权利义务,刘志明本人也在录像里点头确认。
更关键的是,丁义珍提出比对音频原始文件。技术员当场检测,发现辩方提供的录音有三处明显断点,波形不连续,其中一句“你们逼我说”原本是“我能再喝口水吗”,被剪辑拼接。
审判长当庭训诫律师:“提交虚假证据,已涉嫌妨害司法公正。若再有此类行为,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。”
刘志明低着头,肩膀塌了下来。
庭审进入尾声,法院宣布休庭十分钟。重新开庭后,审判长逐项宣读判决结果:
刘志明犯受贿罪、洗钱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,剥夺政治权利两年,违法所得全部追缴;
王德海犯行贿罪、虚开发票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,罚款三百万元;
赵建国犯受贿罪共犯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没收房产两套及账户资金。
法槌落下,全场肃静。
记者们蜂拥而出,在法院台阶上围住丁义珍。话筒堆到眼前,问题一个接一个。
“丁主任,这次判得这么重,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?毕竟刘志明只是个副处级干部。”
丁义珍看了看提问的人,是个穿浅蓝衬衫的企业代表模样的中年男人。
他没直接回答,反而问:“你们公司招会计,要是发现他偷偷改了两笔账,金额不大,你会不会留他?”
那人愣了一下:“那……那也得看情节吧。”
“对,看情节。”丁义珍点头,“但如果他改的是工资表,把你女儿的助学金挪走了五千块呢?你还觉得是小事吗?”
人群安静了几秒。
他又说:“法律不是秤,称不出谁轻谁重。它是尺子,量的是底线。今天放过一笔五十万的‘家庭周转’,明天就有人敢拿五百万当‘项目激励’。我们查的不是职务高低,是有没有越界。”
说完,他转身走向车边。
手机震了一下。是李响发来的消息:“王德海老婆刚才去银行想销户,被风控拦下了。账户里的二百三十七万,一分都没动。”
丁义珍回了个“好”字,把手机放进口袋。
他拉开车门,正要上车,一个年轻记者追上来:“丁主任!您觉得这一仗打赢了吗?”
他停下动作,回头看了眼法院大楼。阳光正好照在国徽上,反光刺了一下眼睛。
他说:“仗从来就没停过。”
车门关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