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罢了罢了,走一步算一步吧,谁让我是个有系统的家伙呢,不来点有挑战性的任务也太说不过去了。”
郑继荣自我宽慰道。
“叮~新手任务完成加载!”
脑海中忽然传来提示音。
真是说来就来。
郑继荣瞥了一眼脑海中的系统界面。
上面的文字已经更新。
“崭露头角:三天内加入港城帮派,奖励新手礼包一份。”
看着脑海里的信息,郑继荣猛然站起。
机会来了,任务也来了!
既有机会获得奖励,他对这次任务的信心也倍增。
“要加入帮派的话,倒是有不少选择,现在的港城帮派比原本的世界多了太多,各色势力割据,别的不说,光是我认识的就有……”
“咚咚咚……”
正当郑继荣思索如何加入帮派的时候,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。
\"荣哥,我刚才听见过道里有脚步声,是你回来了吗?\"
这声音温润柔和,郑继荣一听就知道是隔壁的阿梅。
\"是我啊阿梅,我刚回来。\"
\"哦哦,那荣哥快来吃饭吧,菜都要凉了。\"
\"好,马上来!\"
听着门外渐行渐远的脚步声,郑继荣站起来稍微平复了一下之前紧张激动的情绪。
……
……
郑继荣能认识阿梅还得感谢原主。原主退出组织后跟着师兄学了两年杀猪,就一个人来到港岛打拼。刚到港岛时人生地不熟,吃了不少苦头,而那时候隔壁的邻居正是阿梅和她的外婆。外婆对原主也很关照,常常邀请原主到家里一起吃饭,并且还经常拿回原主换下的脏衣服清洗。原主的肉摊生意步入正轨后,也会回馈她家,每次回来都会带些没卖完的猪肉牛肉回去,虽然外婆总是推辞,但他还是每个月留下一千块当作帮忙洗衣打扫的费用。而郑继荣穿越过来之后才发现,原主记忆中的这个邻家妹妹阿梅竟是原时空《大时代》里的阮梅。不仅长相和原时空的演员非常相似,而且由于身体原因,还多了几分柔弱。对于这段关系,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,当然是要更加用心经营。
……
……
到了隔壁阿梅家,看到眼前眉目如画、五官精致的小姑娘,郑继荣原本复杂的心情也逐渐平静了下来。
\"呐,这块猪肝拿去炖汤补补血。\"郑继荣说着递给阿梅一包用草绳扎好的猪肝。
正在盛饭的阿梅手忙脚乱地接住,皱眉说道:\"可是今天中午我已经做了冬瓜汤了。\"
\"那晚上再炖呗。\"
\"嗯嗯,好。\"
阿梅平时吃得比较清淡,饭桌上只有简单的青椒肉丝、黄瓜炒蛋以及一份冬瓜汤。
“奇怪,外婆去哪儿啦?”
“你回来得这么晚,外婆早就吃完饭出去溜达了。”
“那阿梅你是一直都在家等我的吧,这也太贤惠了吧,你这样让我压力好大啊。”
“你...你别乱说,我只是因为早饭吃得迟,现在还不饿罢了。”
望着脸涨得通红的阿梅,郑继荣只是笑了笑,并没有继续逗她。
这个时代的姑娘真是单纯得很,几句玩笑话就能让她害羞。
这时,阿梅也悄悄用眼角瞄向身旁的荣哥。
以往荣哥对她们家虽也好,但平时挺沉闷的,不爱多讲话。
但从几个月前开始,仿佛换了个人似的,不仅常给她买些女孩子的衣服,有时还半开玩笑地说要娶她。
想到这里,阿梅的脸更红了,可随即又像是想起了什么,眼神中透出一丝失落。
郑继荣没注意到她的表情变化,他的心思全在自己的帮派事务上。
……
吃完饭回到屋里,郑继荣忽然想起文西临走时留了个手提箱,说里面装着他这些年研发的新式武器,对此他还是抱有一些期待的。
拎起手提箱放在桌上,他双手解开两边的搭扣,慢慢掀开盖子。
“……”
看见箱子里的大哥大、吹风机、剃须刀和皮鞋,郑继荣愣住了。
拿起箱子里的吹风机,按下开关。
“嗡嗡……”
果然,这东西其实是剃须刀。
我拿着这些东西能对付谁啊,难道是用来逗乐对手?
“我在期待什么呢?”
郑继荣回想了一下原版里被研究的文西的样子,摇摇头不再纠结这个问题。
他拿出最近刚买的手机,拨通了一个许久未联系的朋友号码。
“吉米,今晚八点,有骨气。”
不错,这位吉米正是另一个时间线中那个一心只想着做生意的吉米。
郑继荣不但认识他,而且关系相当亲密。
以前,吉米还没加入社团的时候,他们曾在同一个市场摆摊。
不知道是由于性格使然还是因为他长得太帅,他们经常受到一些游手好闲的人找麻烦。
原主人对此毫不退让,来一次就打一次,渐渐地与吉米建立了深厚的友谊。
但后来不知为何,吉米还是加入了和联胜。
等到郑继荣穿越过来时,吉米已经成为和联胜官仔森的重要人物了。
……
得到吉米明确的回复后,郑继荣挂断了电话。
接着他算了自己的存款,这一算把他自己都吓了一跳,几张存折加上现金,自己居然有二十万港币的积蓄。
说起来,在这个时代,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才三千港币,白领大概能有五六千。
原主人作为一个卖肉的,七八年能存下二十万港币也算是不容易,毕竟这里的开销还是很大的。
想想也是,原主人平时的生活方式和苦行僧差不多,唯一的爱好就是看武侠小说。
毕竟身怀绝技却无处施展,看武侠小说满足一下当大侠的梦想也情有可原。
……
晚上八点,有骨气酒楼。
这是郑继荣第一次来到这里,主要是因为这里的消费太高,平常要么去阿梅家吃饭,要么就在街边大排档随便解决一顿饭,至于酒楼真的没来过。
没办法,求人帮忙的话,当然得选个体面的地方。
和街边大排档里的顾客相比,这里的客人每一个看起来都很有教养,彬彬有礼。
一看就是接受过高等教育,经常出入上流社会。
“荣哥,这边。”
远处的吉米正站着向这边招手。
郑继荣快步过去,看着眼前的这位皮肤偏黑的男人,果然和原来那个平凡无奇的男人有七八分相似。
“这么早就来了啊,吉米。”
“是啊,和荣哥好久不见了,今天得多喝点。”
“那今天不醉不归。”
……
几杯酒入腹,两人因许久未见略显疏远的关系迅速热络起来。
“吉米,过得怎么样?在和联胜待得开心吗?”
郑继荣举杯碰了下吉米,拍着他的肩膀问道。
“挺好的,森哥对我很好,现在让我管理些正当生意。荣哥你也知道,我这个人不适合打打杀杀,进社团就是为了不被人欺负。”
“嗯,社团里没受气就好。吉米,咱们关系不一般,今天实话跟你说,我找你来是想请你帮个忙。”
“荣哥别这么说,这么多年兄弟,没有你我早被那些家伙弄死了。有事直说,别客气。”
郑继荣端起酒杯喝了一口,平静地说:“我想加入和联胜。”
“加入社团?荣哥以前不是最反感社团的吗?”
吉米听后有些惊讶。
“这事你就别问了,吉米,帮我看看哪个老大还需要像我这样的人来撑场面。”
“不用问别人了,荣哥你的本事我知道,森哥那边手下虽多,但打得过的人不多,我会把你推荐过去的。”
“就是官仔森吧,我常在市场上听说这个名字,旺角的说话人。”
此时两人都清醒了许多,吉米递给郑继荣一支烟,认真地说:“荣哥,按规矩我本不该问这么多,但还是想问问,你确定要加入社团吗?这条路一旦走上去就回不来了。”
郑继荣吐出一口烟,笑了笑道:“吉米,你什么时候见过我后悔做过的事?你别担心,我加入社团有自己的考量。”
“荣哥,您向来主意挺正的,我劝不住您。不过,要是想正式进社团,得给老大包个五千八的红包,不然就只能算外围的,不算正式会员。”
“ ** !”
郑继荣瞬间泄气。
“我帮你们砍人、抢地盘,结果我还得给你们塞红包?这是嗨社会还是整人俱乐部呢?”
“不是给您,荣哥,是给森哥的,这也没法子。如果您不愿意的话,那就得等到两个月后的‘做大戏’了,那时龙头、社团里的几位叔叔以及各区的头目都在,主要是给每个区的小弟升职,也会给新加入的兄弟举行入会仪式。”
郑继荣听后眉头微皱,“做大戏”
应该就是原版里那种“爱兄弟还是爱黄金”
的套路了。如果没有系统任务的话,他倒是能等一等,但任务明确要求三天内加入社团,看来只能咬牙了。
“两个月后?算了,我可没耐心等这么久,能不能跟森哥商量一下?一千八怎么样?大不了我送几斤猪肝给他补补血。”
郑继荣拍拍吉米的肩膀,装作自己损失惨重。
吉米愣了一下,随即笑着摇头:“行啦荣哥,我是开玩笑的,这钱我帮您出了。”
“开什么玩笑,我进社团你掏钱,你是想让我喊你吉米哥当小弟吗?”
“不是这样的,荣哥,您以前帮了我那么多,这次好不容易轮到我帮您,当然得好好办。大不了您送我几斤猪肉,谁不知道菜市场里猪肉王子的肉又好看又好吃呢。”
“滚蛋,行了行了,我自己掏钱,你就别瞎想了,能帮我介绍介绍就行。怎么,你觉得我没钱?”
“那倒不是,只是……”
“行啦,我知道你想帮忙,但这钱让别人出总是不太好。喝酒喝酒。”
“好嘞,荣哥,明天我去您家接您,带您去见森哥。”
吉米说完,两人碰杯,事情就这么定了。
……
夜幕降临,郑继荣刚带着吉米回到住所,本打算再去酒吧小酌一番,却被他借着翌日拜会大哥需养精蓄锐的理由婉拒了。
或许是关门声惊动了邻居,隔壁的门随即开启,阿梅探出了脑袋。
“荣哥,您喝酒了吗?”
“嗯,碰到了个老友。”
“哦,我炖的汤给您留了两碗,我这就给您端过去,猪肝汤有助于醒酒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