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群又恢复了昔日的放肆。
超市里,他一会拿这个,一会拿那个,嘴里喊着,“媳妇,要这个还是要那个。”
旁边的顾客投来异样的目光。
拐到没人处,我说你别媳妇媳妇的瞎喊。
他瞅我一眼,继续拿着东西,淡然地说,“没办法,叫习惯了,改不了。”
我不知道,毕业后的我们,算是珠联璧合呢,还是继续抱团取暖呢。
丁群开始布置住处。
一开始,我也会指手画脚,说这个应该这么摆,那个应该那么放,但他也不听我的,我就干脆不管,躺在沙发上看他忙过来忙过去,手里拿把扇子慢吞吞地摇着,偶尔打打蚊子,啪!
他看我一眼,说,“媳妇,你是不是忘买蚊香了。”
青春如阳光一样绚烂。
当看着住处布置得越来越有家的样子,我也会感慨,确实还是他有眼光。
丁群很喜欢通柳巷。
他说通柳巷朴素,有生活气息,像电影里的小城,偏远、闭塞,但风情万种;还像刚刚生过孩子的女子,蓬勃结实,有浓厚且迷人的生活气息:街道杂乱,光膀子的男人穿着拖鞋“踢踏踢踏”穿过菜市场,远处的树下,有年轻人在拥抱,是粘粘的黄昏,他和她正年轻,纠缠着接吻,近乎稠密的芬芳。
月底发工资时,我们会去小吃街吃烤串。
这时,我们会把于强叫过来。
于强是我们同校不同系的同届校友,分在公安局工作,我和丁群在大学参加同乡会时识他的。
于强皮肤黝黑,但长身玉立,面庞英俊,一双眼睛更是炯炯有神。他是本市人,就住在通柳巷附近,我租住的房子也是他给我介绍的。
刚参加工作时,我们三个一起参加了市里组织的一个大型演讲比赛,结果丁群一等奖,我和于强二等奖,我们三个还出去庆祝了一番。
由于是刚毕业,身上也没什么钱,我们最喜欢吃那家街边摊,摊主是个30多岁的男人,叫三哥,因为他胳膊上有三道刀疤,据说是年轻时无脑冲动留下的。三哥做过生意,干过包工头,还被拘留过,出来后,远离江湖,摆起了街边摊,日子开始逐渐稳定下来。
毕竟在江湖混过,三哥为人爽快,很讲义气,他很会做生意,懂得察言观色,知道我们几个初入职场,经济窘迫,他总会吩咐三嫂不动声色地赠送我们一盘小菜,几串鸡胗。结账时,也时常把零头抹去。对他来说是零头,但对我和丁群来说,数目并不算小。
渐渐地,我和丁群都觉得三哥这个人不错,来了亲戚、同学、朋友,或和同事小聚,都会把他们带到三哥那儿。
有几次去他那儿,见鼓风机坏了,丁群随手就帮他修好。三哥很欣赏丁群,就觉得丁群很了不起,还说丁群日后必成大器,丁群听了笑得不行,说,“这雕虫小技的,成啥大器。”
人这一辈子,有三两知己很重要。可以一起虚度光阴,可一起笑,一起落泪,喜相牵病相扶寂寞相陪。
嗯,丁群、于强和我,我们仨成了彼此的知己。
后来,丁群发现,老这么吃下去也不行,经济上很快就捉襟见肘,加上有朋友、同学、同事开始陆续发来结婚请柬,花钱如山倒,赚钱如抽丝,这日子于我和于强虽然过得快乐,但于丁群,过得就像无底洞,毕竟他还有家人需要负担,又不好意思老让我和于强买单,于是他开始自己做饭吃,并鼓励我也动手。
我不会做饭,虽然做得超级难吃,可每次把黑暗料理端上桌,丁群都会说:哟,我媳妇真能干,还会做饭。
我嫌难吃,他却夹着菜往嘴里塞,还夸我保持了食物最原始的味道。
后来,我买了一本家庭食谱大全,照着食谱,我做菜的水平也越来越好。
那时的我们拥有一个超级兼容的胃,吃啥都觉得好吃,吃啥都兴高采烈。
每次我做了好吃的菜,他都会跟我抢,抢赢了还要往我碗里拨。丁群边吃边得意地说,我有福啊,捡到一个田螺姑娘。
只要我做了饭,他就会主动洗碗,有一次我想洗碗,他竟然和我抢,说:“我们家的媳妇不用洗碗。”
我一下子就被他这句话温柔地击中了。
丁群是个眼里有活的人,抽油烟机坏了,他能拆开来修好,我卧室那个电风扇坏了,他也会放倒,鼓捣一番,就能转起来。
我表扬他说,“还是你厉害。”
他打趣道,“那是,我是男人嘛。”
我说,“靠,我不是男人呀。”
他就嘿嘿地笑,“你是我媳妇,算半个男人。”
他来之后,家里的许多难题都迎刃而解,比如老化的电路,漏水的洗漱池,以及动不动就堵的下水道。
由于是夏天,天很热,热到那台二手风扇头都要摇断了,也吹不出一点凉风来。家里没有冰箱,丁群会去冷饮店买冷饮,顺便要点冰块。回家后,把冰块放在盘子里,对着风扇吹,这样,空气能勉强有几丝凉意,我开心得不得了,直夸丁群机灵。
我们经常会喝酒,明明没什么喜事,丁群拿出两瓶啤酒,说,媳妇,来,庆祝一下,咱俩今晚一醉方休。
于强家庭条件不错,见我和丁群都是农村出来的,日子过的比较拮据,有时会拎着水果、肉、蛋、奶来找我和丁群。
那真是一段最为无忧无虑的日子。
我们一起做饭,一起喝酒,一起畅想未来。
那时,开心是一件很简单的事,我经常会升腾起岁月静好的欢喜。
有时,喝多了,于强会在我们这儿留宿,问他选择和谁一起睡,每次于强都说,我还是和周振东一起睡吧。
其实客厅是有沙发的,虽然不算大,睡一个人还是没问题。他要么和我挤,要么自己睡沙发,就是不愿和丁群睡。有一次,我忍不住偷偷问他为什么不愿跟丁群睡?
于强说,“你闻不出他身上有一股味吗?”
我说,“什么味?”
于强说,“说不出,感觉骚骚的。哈哈。”
我估计于强说的是丁群身上雄性荷尔蒙的气息,因为很多女生都说丁群身上那种荷尔蒙的气息很浓烈、很迷人,我只是和他相处时间较长,早已闻惯不怪了。
后来,于强处女朋友了,就很少过来吃饭,留宿就更是没有过
不久,于强结婚了,他是我们三个中最早结婚,最早当父亲的。他重心都放在了工作和家庭上,和我们接触也越来越少了,但我们的感情仍在,有什么事,叫一嗓子,我和丁群都会过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