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辰的前一天,叶绯霜又出了一次府。
当然,这次是依然是女扮男装出去的。
铜宝和她一起,见她径直往八街胡同那边去了,便知道她要去看谁。
“周娘子现在没有住在家里,而是住在客栈里。”铜宝对叶绯霜说,“就是八街胡同口的那家客栈。”
叶绯霜点了点头。
周娘子,就是叶绯霜认识的那个儿子被乔禄害死的了,疯疯癫癫的女人。
她已经为儿子讨回了公道,当然也不用再装作疯疯癫癫了。
叶绯霜看见她的时候,她正在做鞋垫。
叶绯霜拿起几双做好的鞋垫看了看,阵脚细密厚实,鞋垫结实又柔软。
“做得真好。”叶绯霜不吝赞美,“你的手艺真好。”
周娘子笑了笑:“靠手艺换点银子养活自己,日子总要过下去。”
叶绯霜说:“你能这么想就太好了。”
“还是要多谢小姑娘你。”周娘子满怀感激地道,“没有你,哪还有我的今天。”
叶绯霜不光给她指了一条明路,帮她给儿子讨回了公道,还救了她一命。
是的,周娘子自尽过。
那是她拿到官府判决书的第二天,上边写了乔禄已经招认,的确害死了他的儿子。
她还收到了一笔不菲的抚恤银子。
但是对于那个时候的周娘子来说,银子其实已经没有多大用处了,因为她不打算继续活下去了。
人就是这样,有的时候就是靠一口气吊着。对于周娘子来说,为儿子讨回公道,就是她的那口气。
有那口气在,不管日子多难,她都能捱过去。
哪怕住茅草屋,哪怕要装得疯疯癫癫,哪怕捡别人扔掉不要的东西吃,只要想着要为儿子讨回公道、要弄明白她儿子的死,她就能一直苟活下去。
可是等公道真的给了,她忽然就不知道自己接下来的日子该怎么过了。
于是她去了儿子的衣冠冢前,烧掉了官府发的公文,然后就投河了。
是被铜宝救起来的。
其实铜宝一直在暗地里跟着她。
这是叶绯霜的命令。
官府的判决下来后,他家姑娘就对他说:“你立刻去暗地里跟着周娘子,保护好她,别让她做傻事。有的时候一口气散了人就容易想不开,等撑过去就好了。”
铜宝不得不说,她家姑娘真的料事如神。
针线篮子底下放着很多老旧的绣线式样,很是精巧,叶绯霜仔细翻看了一会儿,问:“你是绣娘?”
“是,以前在绣坊干过活,干得还不错。”周娘子把自己粗糙的双手伸到叶绯霜面前,“但是现在不行了,手太糙了,不能刺绣了,否则容易把线和布给勾坏,只能缝缝鞋垫了。”
“这些花样子我都挺喜欢的。”叶绯霜笑道,“我家有几个铺子,其中就有绣坊。以前都是我嫡母管,她人没了,以后可能要我来管了。如果到时候我请你帮忙,你愿意吗?”
周娘子闻言,眼睛一亮:“当然愿意。”
既然打算要活下去了,那就尽可能活得好一些吧。
叶绯霜离开了客栈,寒风扬起她的衣角和发带,远远望去是个很有风骨的小郎君。
周娘子痴痴望着她的背影,在想自己儿子若是活着,是不是也是这样。
不由泪流满面。
叶绯霜又去了醉红尘。
尽管帮他家姑娘往醉红尘送过信,知道了姑娘和这里有联系,但是亲眼看见她这么熟门熟路地进了青楼,铜宝的嘴角还是抽了一下。
叶绯霜直接去找桑彤,巧的是,宁衡也在。
自打叶绯霜叮嘱让宁衡关照清溪后,宁衡就三天两头过来一次,还连桑彤一并关照了,桑彤现在都不用接客了。
宁衡看见叶绯霜,啧啧嘴:“师父,你这么一打扮还真不赖,要是再高点就更像风流小郎君了。”
叶绯霜:“我已经比同龄人高很多了。”
宁衡笔画了一下:“哪有,你还没到我肩膀。”
“你又不是我同龄人。”叶绯霜无语,“我还能长。”
按照前世来看,她的个头还能蹿一大截。这辈子勤加习武,说不定能长得更高。
清溪缩在桑彤身边,歪头看着他们两个比个头。觉得有意思,笑了起来。
宁衡一看过来,他立刻不敢笑了,使劲儿往桑彤身边缩了缩。
虽然和宁衡经常见面,但还是没熟悉起来,清溪比较怕他,觉得他长得和那些欺负自己的人一样。
但是他不怕叶绯霜,即便他和叶绯霜只见过一面。
清溪记得这个姐姐保护过他,还给了他糖。
不用桑彤提醒,清溪就主动叫了声姐姐。
“哎。”叶绯霜笑眯眯地答应,“真乖。”
“师父,我也乖!”宁衡立刻道,“师父你来的正好!我有个东西要送给你!”
叶绯霜已经猜到了是什么。
果然,是一杆红缨枪。
一杆质地很好、很漂亮的红缨枪。
深色枪杆上刻着繁复的花纹,银白枪头寒光凛冽,红色的穗子像一团火。
“师父,喜欢吗?”宁衡期待地问。
叶绯霜爱惜地把枪从头到尾摸了一遍,高兴地说:“喜欢。”
这可是第一把属于她的枪呢。
“这是方圆几百里最好的枪了!”宁衡得意的说,“我派人去很多地方搜罗,他们把看得上的都拿给我看,我从中挑了这一杆,我就知道师父你一定会喜欢的。”
既然已经收了宁衡这个徒弟,对于徒弟的“孝敬”,叶绯霜当然就坦然受之了。并且答应等过完年,就教宁衡枪法。
第二天,便是腊月二十。
天仍黑着,陈宴便来了铁匠铺子,里边很多人都热火朝天地忙着,炉里的熊熊烈火把大家的脸照得亮堂堂的。
络腮胡大汉看了一眼陈宴身后的锦风,问:“用他的血?”
开锋,即是让兵器饮血后打磨锻造,露出锋刃。
想得到一把好的兵器,这一道程序至关重要。
陈宴摇头道:“用我的。”
大汉和锦风齐齐愣住了。
锦风回过神来:“公子……”
陈宴抬手,止住了锦风的话。
他对大汉道:“来吧。”
大汉给了陈宴一个怪异的眼神,像是第一天认识他似的。
炉门打开,一杆烧得通体通红的长枪探出。
陈宴挽起袖子,露出小臂,拿出一把锋利的匕首,一划——
大片血雾喷溅而出,洒在了长枪之上,发出滚烫的声响,激出一片白烟。
他的动作干脆利落,不过眨眼之间,锦风想再阻止都来不及。
打铁的汉子们看着鲜血融入长枪之中,兴奋地欢呼起来。
锦风急忙给他家公子包扎,看着这道从手肘蔓延到手腕的口子,心里复杂无比。
这杆枪的图纸,是他家公子亲手画的,耗费了数个日夜,来来回回修改了几百次,才终于画出一杆让他满意的长枪。
接着找到已经隐退的铁匠,重金请人家出山来打这杆枪。
现在,竟然还用自己的血为这杆枪开锋。
跟在他身边这么多年,锦风从未见过他为一件东西……不对,是对一个人,这么尽心。
看来,他家公子对那位郑五姑娘的在意程度,比自己以为的,还要深很多很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