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文兴所在的商号“隆昌记”,做的向来是中高档的买卖,出入往来的主顾,非富即贵,皆是城中显宦、豪商巨贾之流。
这些人的消费心思,与寻常为柴米油盐奔波的升斗小民,岂止天壤之别?
古往今来,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,贫富之壑从未填平。
普通人精打细算,求的是个温饱实惠;而权贵豪奢之家,生活早已穷奢极欲,他们所追求的,是那份独一份的享受与体面,只要能入得了眼、衬得起身份,金银不过是手中随意抛掷的玩物。
价格?从来不是他们需要蹙眉的问题——只嫌不足显其豪阔罢了。
秦明酿制的这种白酒,酒色透亮,且酒香浓烈,入口绵软,回味悠长,显然是要远高于市面上其他的酒类的。
而且这还是‘独家产品,别无分号’,光是这一点,就陆文兴敏锐地嗅出了商机。
“咳,那就这么定了,我这里还有五坛子酒,都可以卖给你。”
秦明压抑住激动的心情,语气平静的说道。
要知道,秦明酿造的这种蒸馏酒,成本并不高。
三斤粮食一斤酒,一坛酒也就十斤左右,算下来就是需要三十斤粮食。
一斤粮食如今的市价虽然高了不少,但也就六七文钱。
这样算下来,哪怕是加上人工和其他材料的费用,一坛酒的价格最多也不会超过三钱银子!
秦明一坛白酒一百两银子,简直堪称暴利!
“不过我还一个要求……”
陆文兴沉吟了一下说道。
“陆掌柜有什么要求尽管说!”
“说来惭愧,我现在身无分文,没钱买酒,不知秦都头能否暂借些银钱当做盘缠,待陆某返回商号,定当连本带利,加倍奉还。……”
“这个好说!”
秦明二话不说,直接从怀中掏出十几两银子,放在了陆文兴的面前。
“用不了这么多……”
“穷家富路,况且你们好几个人帮你呢。”
“那就谢谢了,这钱我日后一定连本带利还给你。”
陆文兴感激地说道。
“好说好说。”秦明微微一笑,问道:“那第二个条件呢?”
“我的第二个条件就是希望贵村的这种酒水,只能供我们一家……”
“也就是你要当独家代理商呗?这个好说!只要你按咱们说好的价格把我们村生产的酒全都收走,我绝对不卖个其他人!”
秦明很干脆的说道。
无论是秦明还是陆文兴,算盘都打得很精明。
对于一款好的产品来说,倘若能做到垄断,那么垄断者在市场上就不用担心同行的竞争和压价,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,调节价格与产量,赚到极为丰厚的利润。
而对秦明来说,东西不愁卖,利润也非常高,他自然乐见其成。
所以两人很快就一拍而合。
“那咱们可就说好了,等下次我来你们这里,你可要多给我备些好酒。”
“尽管放心!”秦明这个时候端起的酒碗,说道:“来,为咱们今后的合作干杯!”
秦明话声一落,几个酒碗清脆地碰在了一起。
“对了,陆掌柜,你这次可是损失惨重啊,大概被那匪徒抢了多少货物?”
放下酒碗后,秦明好奇地问道。
“哎……十多辆马车,其中五箱子茶叶,两百匹布料,铁器若干,算下来,足足赔了一千多两银子……”
“这么多啊……”
“说起来还算幸运,前些日子听闻北境被金兵攻破,我们商号停了所有互市的生意,但后来得知金兵已经被白饶总督领兵二十万打败,这才想要重回互市,所以带的商品比较少,只是平时的两成……”
“白将军亲自出马了?”一旁的曹豹忍不住问道。
“是啊,放眼大周,也就只有白将军有这般本事,是咱们大周当之无愧的战神啊。”
说到这里的时候,陆文兴眼中闪过一抹崇敬之色。
“陆掌柜,那你损失了这么多的货,难道就不想报官追回么?”
“报官有什么用?秦都头您好歹也是个官人,应该知晓其中的难处。”
“好吧。”
秦明闻言点点头。
随后,几人边吃边聊,气氛相当的愉快。
当晚,秦明安排陆文兴一行人住下。
到了第二天的时候,秦明送了他们几匹马,一直将他们送出了村子。
直到陆文兴一行人彻底从视线中消失,这才回到村中。
“把兄弟们都召集起来,带上兵器和干粮,准备出发。”
秦明进入村子后,立刻对赵二牛和郭峰说道。
“大哥,这次是要去打大牲口?”
“这次是剿匪。”
“剿匪?”
“没错,昨日那几个客商,就是在北边十多里的林地里被抢劫了,估摸着这伙人应该就埋伏在那里,咱们骑马先到前面的穆家寨,然后再步行进入山林搜索……”
秦明嘴角勾起,说道:“这伙匪徒足足打劫了一千多两银子的货物,倘若能抢回来,村里留一半,剩下的全给弟兄们分了!”
“我马上就把人都叫过来!”
郭峰和赵二牛闻言,顿时眼前一亮。
秦明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。
民壮团这些人从来都不是白养的。
一千两银子不是一个小数目,值得他跑一趟。
再者,他现在是本县都头,剿匪安民本就是分内之事,名正言顺。
这笔买卖,无论公私,都做得!
不多时,民壮团除了养伤中的曹豹和当值放哨的,基本全员到位。
“出发!”
随着秦明一声令下,民壮团的三十多人骑马快速离开了村子……
……
与此同时,十几里外的矮牛山,十数个身手矫健的黑衣人,如同鬼魅般沿着崎岖的山径向上攀登。
他们脚步轻盈,尽量不发出大的声响,显然是惯于此道的行家。
领头之人身形纤细却异常敏捷,一身紧束的黑色劲装,勾勒出玲珑的曲线。
她脚下步幅极大,速度极快,在密布的荆棘与盘错的树根间穿梭自如,轻盈得如同一只在林间跳跃的野鹿,将身后的同伴甩开了一段距离。
“大当家,能慢点么,弟兄们跟不上了……”
身后一个壮汉气喘吁吁,忍不住说道。
“早就跟你们说过,干咱们这刀口舔血、风里来雨里去的行当,首先就得有一双铁脚板!跑得快,追得上肥羊,抢得到东西;若是慢吞吞的,莫说是吃肉,连口热乎的汤渣你都甭想捞着!废物!”
领头之人闻言,放慢了脚步,摘下面巾,露出了一张带着几分妩媚娇艳的面庞,双眼却闪过一抹不屑。
此人不是别人,正是余家寨的大当家杨玉莲。
“大当家说的是,日后我一定勤练武艺。”
面对杨玉莲,跟在后面六当家黑瑶子面露惧色,连忙说道。
“前面半山坡搭建的树屋,应该就是那伙人的老巢,等下听我号令,咱们来给前后包抄,尽可能一个不留!”
“大当家,要我看没必要全都杀光,咱们又不是官府,值得费这么大的力气么?”
后面一名土匪头目嘟囔着说道。
“蠢材!一山不容二虎,若是让这伙流民做大,过往的客商势必会锐减,以后咱们还能躺着赚大钱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