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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患既除,参田周围仿佛被涤荡过一般,连空气都透着一股罕见的安宁。厚厚的积雪覆盖了山野,将之前战斗的痕迹与血腥尽数掩埋,只留下一片纯净的银白。篱笆墙在雪中静默矗立,像一道忠诚的卫兵。参帮的人们心里踏实了,干活时号子都喊得格外响亮,仿佛要将积蓄的紧张一股脑儿宣泄出去。

但程立秋的脚步并未停歇。剿狼带来的短暂威慑和出售狼皮、熊胆等获得的资金,如同给濒渴的旅人灌下的一口甘泉,缓解了焦灼,却远未填满那巨大的需求深井。参田的维护、来年参籽的补充、以及更长远的规划,都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。冬日进山狩猎,已然从被动防御,变成了他主动开辟的、至关重要的“第二战场”。

这一次,他的目标不再是那些充满威胁的猛兽,而是价值不菲且相对“温和”的猎物——梅花鹿和马鹿。鹿茸、鹿心血、鹿筋、鹿肉,乃至鹿皮,无一不是药材市场和餐桌上紧俏的宝贝。尤其鹿茸,作为传统的滋补圣品,价格一直居高不下。

猎鹿与猎熊、猎狼截然不同。鹿群警觉异常,听觉嗅觉敏锐,奔跑速度极快,强攻硬打几乎不可能成功。需要的是极致的耐心、精准的时机把握和对鹿群习性的深入了解。

程立秋再次独自背上行囊,踏着没膝的积雪,向着传说中鹿群经常出没的向阳山谷进发。这一次,他的装备里多了几样东西:一小袋盐巴,一些鹿群喜食的干果,还有一面用桦树皮蒙成的小鼓。这些都是老辈猎人诱鹿、接近鹿群的土法子。

寻找鹿群花费了他两天时间。他沿着背风向阳的山脊行走,仔细观察雪地上的痕迹。鹿的蹄印比野猪纤细,呈两半卵圆形,行走时步伐轻盈。他尤其留意那些有鹿类喜食的嫩树皮被啃食的痕迹,以及它们留下的颗粒状粪便。

终于,在第三天的清晨,他在一处山谷的入口,发现了一大片杂乱而新鲜的鹿群足迹,从足迹的大小和深度判断,这是一个由母鹿、幼鹿和至少一头强壮公鹿组成的鹿群,数量有十来只。足迹通向山谷深处,那里有一片未被大雪完全覆盖的、生长着些低矮灌木的向阳坡地。

程立秋心中一阵激动,但他立刻压下了冲动。他没有沿着足迹直接追踪,那样浓重的人气很容易惊动鹿群。他选择了绕远路,沿着山脊线,迂回到山谷的上风口,找到一处可以俯瞰那片向阳坡地的岩石后面,潜伏下来。

这里距离鹿群可能的觅食地足有几百米,远远超出了步枪的有效射程。但他本就没打算远距离开枪。猎鹿的关键,在于接近,在极近的距离内发动致命一击,以确保鹿茸的完整和猎物的价值。

潜伏是猎鹿过程中最煎熬的部分。寒风像刀子一样刮过岩石缝隙,程立秋将身体紧紧蜷缩在旧棉袄里,用一块兽皮盖住头部,只露出两只眼睛,一眨不眨地盯着下方的山谷。他必须保持绝对静止,连呼吸都要控制得极其轻缓,任何一丝异动或气味,都可能让机警的鹿群瞬间逃遁。

时间在寒冷和寂静中缓慢流逝。太阳升高,给雪地镀上一层刺眼的白光。就在程立秋感觉四肢快要冻僵的时候,目标出现了。

先是几头体型较小的母鹿和幼鹿,小心翼翼地走出树林,它们竖起耳朵,不停地转动头部,警惕地扫视着四周。确认没有危险后,才开始低头啃食雪下的草根和灌木嫩枝。接着,更多的鹿走了出来,最后出现的,是一头体型雄壮、头顶着一对巨大而分叉茸角的公鹿!那对鹿茸呈棕红色,表面覆盖着天鹅绒般的茸毛,在阳光下显得格外醒目和华贵,这正是价值最高的“血茸”!

程立秋的心跳骤然加速,但他强行控制住情绪,连吞咽口水的动作都放得极轻。他知道,现在还不是时候。鹿群虽然开始觅食,但依然保持着高度警惕,那头公鹿更是站在鹿群的边缘,像个哨兵。

他需要等待,等待鹿群放松警惕,等待它们完全沉浸于觅食之中。他拿出了那面桦皮小鼓,用指尖极其轻微、有节奏地敲击着鼓面,发出一种模仿啄木鸟啄击树干般的“笃笃”声。这种声音在寂静的山林中并不突兀,有时能引起鹿群的好奇,降低它们的戒心。

同时,他悄悄地从怀里掏出盐巴,用手指蘸了,弹洒在下风口的雪地上。盐是鹿类急需的矿物质,对它们有着不可抗拒的吸引力。

做完这一切,他重新隐入岩石后,开始了更加漫长的等待。这是一种意志力的比拼,是对猎人耐性的终极考验。

不知过了多久,或许是一个小时,或许是两个时辰。鹿群似乎逐渐适应了环境,低头觅食的时间越来越长,那头公鹿也慢慢踱步到一片灌木丛旁,开始啃食嫩枝。时机正在成熟!

程立秋缓缓地、以肉眼难以察觉的速度,开始移动。他不是直接走向鹿群,而是利用地形的起伏和稀疏的树木作为掩护,呈“之”字形路线,一点点地、悄无声息地向鹿群侧后方迂回靠近。每一步都落在厚厚的积雪上,尽量不发出声响。他的眼睛始终锁定着那头公鹿,计算着距离和风向。

五十米、四十米、三十米……距离在一点点拉近。他已经能清晰地看到公鹿咀嚼时肌肉的蠕动,看到鹿茸上细密的绒毛。这个距离,对于他的枪法来说,已经有十足的把握。

他停在了一棵粗大的松树后面,缓缓举起了步枪。枪口对准了公鹿脖颈下方、心脏的位置。他需要一击致命,不能让受伤的鹿带着珍贵的鹿茸逃入密林。

就在他屏住呼吸,手指即将扣动扳机的瞬间,一阵突如其来的山风卷起雪沫,吹向了鹿群的方向!风向变了!

几乎是同时,那头原本低头进食的公鹿猛地抬起了头,警觉地抽动着鼻子,目光如电般射向程立秋藏身的方向!

被发现了!

程立秋心中暗叫不好,没有任何犹豫,几乎在公鹿抬头的同时,他扣动了扳机!

“砰!”

枪声响起!鹿群瞬间炸窝,像一片褐色的云彩,四散奔逃!

程立秋顾不上查看战果,迅速拉动枪栓,目光急速扫视!只见那头公鹿一个趔趄,但没有立刻倒下,而是带着惊慌的嘶鸣,随着鹿群向山谷深处狂奔而去,雪地上留下了一串溅开的鲜红血迹!

打中了!但似乎没中要害!

“追!”程立秋脑中只有这一个念头。绝不能让到手的猎物跑掉!他像一支离弦的箭,从树后冲出,沿着血迹,疯狂地追了上去!积雪严重阻碍了速度,但他凭借过人的体力和毅力,死死咬住不放。

受伤的公鹿速度明显慢了下来,血迹也越来越密集。追出去将近一里地,在一片茂密的灌木丛前,程立秋终于再次看到了它的身影——它已经倒地,四肢还在无力地蹬动。

程立秋快步上前,补了一枪,结束了它的痛苦。他喘着粗气,看着这头雄壮的猎物,心中涌起一股复杂的情绪,有成功的喜悦,也有对生命的敬畏。他小心翼翼地割下那对价值连城的鹿茸,用准备好的软布包裹好。然后又迅速处理了鹿心血、鹿筋等物,最后才将鹿肉分割成块。

这一次狩猎,虽然过程惊险,但收获巨大。当程立秋背着沉甸甸的鹿茸和鹿肉回到参田时,再次引起了轰动。韩老栓抚摸着那对茸毛密布、色泽饱满的鹿茸,连连感叹:“好东西!真是好东西!立秋,你这趟进山,真是掏着金窝子了!”

程立秋笑了笑,没有多言。他知道,山林的金窝子,需要拿命去搏,拿智慧去换。鹿鸣山林,既是自然的馈赠,也是猎人与猎物之间永恒博弈的见证。而他的脚步,还将继续迈向大山深处,为那个深埋于雪的参梦,汲取更多的养分与资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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