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未央把蒙在琴上的布掀下来,一把崭新的瑶琴展现在面前。
“这把瑶琴原来就在这,我刚来这里的时候,上面还落了许多灰尘,我亲自给擦干净的。
我猜这大概是景王以前的瑶琴,只是许久未弹罢了。”
芍药看着琴,冷笑一下,“你是景王的庶妃,什么事情你直接问他就好了,你还用猜?
我真不知道你这庶妃是怎么当的,就像个陌生人一样,什么也不知道。”
孙未央委屈巴巴的站在一旁,低垂着头,淡淡说道:“实不相瞒,景王不愿同我说话,他那天冲动的封我为庶妃,只是为了气景王妃而已。
我琴棋书画样样不通,根本就没有什么可以吸引景王的地方。”
芍药朝她的后背轻轻拍了两下,“别这么贬低自己,你长的好看,比那个景王妃好看多了,这就是你的优势,干嘛那么自卑?挺起胸膛,抬起头,带点自信,活出点样来!”
“你说的话和陆嫣说的话一样,陆嫣就说我像一个花瓶一样,一点脑子都不长,连王妃故意狂骗我,我都看不出来。
你也这样说我,唉,我难道真的那样一无是处吗?”
芍药性格泼辣,说话也利落,她原本以为孙未央性格和她一样,相处久了才知道,孙未央只是嘴上爱逞强,实际上一点能耐也没有。
芍药直言不讳,“宫中女人多,免不了争风吃醋,那你确实应该学点才艺了,要不然景王都把你忘在脑后了。”
说完,芍药坐在椅子上,纤细的手指拨弄琴弦,悦耳的声音缓缓流动。
她低头垂眸,聚精会神,整个人仿佛与瑶琴形同一体。
旁边的孙未央看得出神,她觉得芍药的手指可真好看,那指法,那动作特别的吸引人。
芍药一边弹奏曲子,一边教她指法。
孙未央以前不会弹琴,如今终于有机会学琴了,学的特别认真。
只是手指很硬,拨弄琴弦的时候,声调显得生硬,芍药就让她每天重复的练习,不停的练习……
一段日子之后,她终于学会弹瑶琴。
这天傍晚,烛光摇曳,孙未央坐在瑶琴旁,纤细的手指拨弄琴弦。
琴弦微颤,一曲悠扬的曲子徐徐而来,高音时,如狂风骤雨,低音时,如潺潺溪水,整个屋子余音绕梁……
景王又来喂鹦鹉,听到屋子里有弹琴的声音,他问守在门口的香草,“是谁在弹琴?”
香草回答道:“是庶妃。”
景王推开门进去,看到孙未央在弹琴,她背影婀娜,那婉转的琴声让人心旷神怡。
景王小时候也喜欢弹琴,孙贵妃曾请最好的师傅教他。
有一次景王弹错一个曲调,孙贵妃就狠狠的惩罚他,用棍子使劲打他,让他贴着墙壁站着,被打时,鼻子流出了血,粘在墙壁上,白色的墙壁上便有了一抹红色。
孙贵妃那次让他贴着墙壁站了一天一夜。
景王看着白色墙壁上的一点红血印,他刚开始有点害怕,后来,就渐渐麻木了。
他为了报复孙贵妃,后来就把整个屋子用颜料全都涂成了暗红色,就像他鼻血流出来凝固的颜色一样。
从此以后,景王就不爱弹琴了,无论孙贵妃怎样惩罚他,他都不弹。
景王不知道孙贵妃为什么对他如此残暴,那明明是自己的母亲呀。
尤其这次选秀,孙贵妃竟然给他选了一个样貌丑陋的丞相之女李雪梅。
孙贵妃明明知道景王不喜欢李雪梅,可是孙贵妃却说,她的父亲和兄长都可以帮助景王。
景王很纳闷,为什么一个亲生母亲为了权利,为了利益就可以牺牲儿子的幸福。
他对孙贵妃产生了更深的隔阂。
这次,他再一次听见瑶琴发出优美的声音,他的心悸动一下。
孙未央白色的裙子漫过楠木椅子,她低头弹着琴,手臂轻轻摇晃,悠扬的琴声令人心旷神怡。
她头上的珍珠钗子发出细碎的光芒,她脊背挺得很直,婀娜的身姿一览无余。
景王站在门口,觉得那白色的背影是那样的淡雅,惹得他心头泛起一片涟漪。
他慢慢的走过去,站在孙未央的身后,看她纤细的手指捉弄着瑶琴,这一刻,他的心感到特别的柔软。
孙未央感觉到有人来了,回过头,正好与景王四目相对。
她连忙站起身,微微福礼。
“臣妾拜见景王。”
景王微微一笑,“你弹的是什么曲子?这样动听。”
孙未央抬眸看着景王,回答道:“臣妾弹的是《瑶族舞曲》,这是臣妾新学的曲子。以前臣妾完全不懂音律,这只是第一次学习,不知道弹的怎么样?让景王见笑了。”
景王忽然来了兴致,笑着说:“你弹的很好,原来是舞曲呀,怪不得节奏感这么强。我给你弹一首《凤求凰图腾》,怎么样?”
孙未央自从来到鹦鹉宫,景王从来没有这么和颜悦色的同她说过话,这是第一次。
她微微福礼,“能听景王弹琴,是臣妾的荣幸。”
景王坐到椅子上,手刚碰到琴弦。身体立刻产生一阵酥麻的感觉,这是一种抵触的感觉。
他立刻站起身,不再弹琴。
孙未央觉得奇怪,“景王,你怎么不弹了?”
景王竟然破天荒的向她敞开心扉,把陈年往事向她诉说一遍。
“我小时候有一次弹错曲子了,母妃狠狠的惩罚了我,打的我鼻孔穿血,溅了一墙壁的血,所以我就把墙壁都涂上暗红色,就是为了报复母妃那次惩罚我。”
孙未央没想到景王会向她说起陈年往事。
她伸手为景王整理衣领,抬头望着她,目光深情,眼波荡漾如清澈的湖水。
“景王,上次陆嫣在我这住的时候,还说这屋子怎么染成暗红色,太让人压抑了。
你以前那些痛苦的事,也不必反复想。
你看到这红色的墙壁,就会回想起以前的不如意。
既然这样,你把墙壁涂成白色吧,像我这白裙子一样,一尘不染,现在我住在这里了,这里的一切应该焕发新的生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