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唉。”林成摸着后脑勺无奈一笑。阿星比他足足小四岁,连不少正式警员见了他都得喊声师兄。
毕竟在警校时,那些人确实是他师弟。
“挺好!”
“这还好?”林成脸色更垮了,这不是存心逗人玩么。
“我给你抓药,回去告诉你朋友,不干净的东西别乱碰,有问题赶紧回来找我!”
“哦,好。”
林成接过药包,脑子还是懵的。
按他的想法,这年头的人就是事儿多。上头养小鬼,下头打小鬼,拜神请神的,全是封建迷信。
“多少钱?”
“算你成本价吧。”
李紧给了三百多块,对方只抽走一张百元钞。
“谢了。”林成晕头转向地离开,回到警员宿舍楼敲开李紧家门,却只伸出来一只胳膊。
“长官,药。对了还有——”
砰!
门板砸上,钞票却留在了他手心里。
“不要白不要。”
林成耸耸肩,把两百块塞进裤兜。
再走出警员宿舍时已是黄昏,林成摸出零钱挤上公交。
正值晚高峰,车厢里人贴人,喘气都费劲。
“看来李紧也不是普通人,难道世上真有鬼?”
穿越到八十年代穷得叮当响已经够惨了,要再加个闹鬼设定,简直惨上加惨。
林氏医馆那中年人的话更让他心里发毛。
“十灵时出生?总不能还有泰国阴阳尸吧?好像记错了,我不是正午生的...算了。”
“呀!”
闷热的车厢里突然响起女孩惊叫。
林成扭头看去,穿校裙的女学生正对他投来求救的眼神。
她身旁站着个戴唇环的古惑仔,脏手正往女生身上摸,被女生死死按住手腕,还没得逞。
林成大步上前,一把拽住女生的手腕,将她从混乱的人堆里拉了出来。
虽然警校时期的成绩不尽如人意,但林成魁梧的身材和结实的肌肉,对付街头混混还是绰绰有余。
少管闲事,小子!
这些小混混最难缠,林成本不想招惹,但他最厌恶的就是这种 ** 女性的败类。
算了......身后的女生扯着他的衣袖,声音里透着怯意。
林成朝她轻轻摇头。
有种下车单挑!混混见他沉默,气焰更盛。
车厢里的乘客纷纷退避,生怕被殃及。
到站后,林成护着女生下了车。
长毛哥,来串门?
站台上,四五个混混围了上来。
有个不知死活的想逞英雄。名叫长毛的混混满不在乎地说。
敢惹我们长毛哥?这片街区可都是他罩的!
五人渐渐逼近,路人吓得四散而逃,只剩林成二人被团团围住。
这 ** 长得真带劲......
先收拾这小子,再陪 ** 玩玩。
女生颤抖着躲在林成身后,紧紧抱住他的手臂。
柔软的触感转瞬即逝,林成无暇分心。
寒光闪烁,五人亮出了刀具。
拔炝、上膛、瞄准,动作行云流水!
林成轻轻挣脱女生的手,亮出警官证。
帽子!你们涉嫌 ** ,全部跟我回警局!
条子!快跑!
见到炝械的瞬间,五人魂飞魄散,转眼就消失在人群中。
自卫可以,但要承担责任。林成原本只是想吓唬人,况且这里是闹市区,他不敢乱来。
你是帽子?
没错!
好帅!你好,我叫林小花
林小花?
林成露出温和的笑容:我是林成,职业你也知道了。以后放学要小心,一个人容易遇到危险。
林小花用力点头。
林小花长得很漂亮,有着一张清纯的初恋脸。
这时远处走来几个女学生,林小花说是她同学,便朝林成挥挥手,小跑着过去了。
还剩一站路,摸了摸口袋里不多的零钱,林成决定步行。
半小时后到达时,天色已晚。
大姨妈家,姨夫叫凌浩西,有两个女儿。大表妹嘉嘉比林成小两岁,小表妹玲玲刚成年。
刚到门口,林成就愣住了。他之前来过一两次,记得大姨妈家底殷实,至少有几十万存款,现在却家徒四壁。
还有人抱着几件衣服,兴高采烈地从屋里出来。
这件可是上等羊毛风衣,我先生特意从法国带回来的。可惜我最近发福穿不下,便宜点三千块卖给你们。
一群主妇围在一起,其中那个胖胖的中年妇女正拿着一件旧羊毛风衣滔滔不绝。
三千太贵了,凌太太
那你说多少?
五百!
什么?这件衣服原价五千呢!要不是我们要移民加拿大,怎么可能这么便宜!
五百不卖就算了
好吧好吧,你可真会砍价!
胖女人无奈地递过衣服:记住要手洗。
凌太太真大方
那主妇花五百买了羊毛风衣,心满意足地离开了。
原来是来淘便宜货的。
林成明白了,破家值万贯,更何况大姨妈家本来就不穷。
哎呀,阿仔来啦?
胖女人看到林成,让主妇们自己挑选,快步迎了上来。
大姨妈!
林成能进警校全靠大姨妈的打点,这位姨妈待他如同亲生母亲。
她颇有几分沈殿霞的风范。
总算当上帽子了,以后可别在外头瞎混!
知道了,您放心。
这两天家里在变卖家具,反正带不走,卖了钱去加拿大置办新的。大姨妈满脸慈爱:还没吃饭吧?拿钱去买点吃的,晚上回来聚餐!说着就把刚卖羊毛大衣的五百块塞过来。
一只大手突然截胡,凌浩西夺过钞票,只抽出一张百元钞递来。
姨父。林成点头致意。
又偷偷给这小子钱!凌浩西满脸嫌弃:一百块够买活鸡活鱼了,自己做饭更划算!
阿仔当上帽子不该庆祝吗?大姨妈嗓门顿时拔高,壮实的身板把丈夫怼得哑火。
不用了,我有钱。林成推回钞票:我去买些菜,记得叫上嘉嘉玲玲。等你们去了加拿大,想聚就难了。
他摆摆手转身离开。
老婆,这小子是不是转性了?
简直像换了个人!大姨妈连连点头。
从前见钱眼开的败家子,如今居然主动推辞,真是破天荒头一遭。
林成无从知晓亲戚的议论。
他拎着可乐逛进菜场。傍晚时分,主妇们挤满了摊位。
多数肉摊只剩发白的陈肉,他在苍蝇拍声中走到活禽区。
买完鸡鱼,李紧给的两百块已所剩无几。
回程车费得找姨妈借了
当他提着食材返回时,客厅几乎搬空。姨妈夫妇坐在地板上直喘粗气。
全卖完了,整整七千块呢!
有这么多?
大姨妈喜出望外,要是当初连家具带房子一块儿出手,这七千块可就白白便宜了别人。
阿仔,回来啦?
见林成拎着活鸡活鱼进门,大姨妈连忙起身:给我吧,我去厨房收拾。
不用,我自己来。
林成径直走进厨房,幸好灶具都还在。
盯着扑腾的鸡,他却犯了愁。
长这么大还没杀过生,听着鸡喉咙里咕噜咕噜的声响,握着鸡脖子的手不由发软。
把心一横,菜刀对准鸡颈狠狠斩落!
砧板一震,鸡头应声而落。
鲜血四溅中,林成却像根木头似的杵在原地。
妈,厨房谁在?
大女儿凌嘉嘉揉着眼睛从里屋出来。
你表哥。
表哥?又一颗小脑袋从嘉嘉身后探出。
正是二女儿凌玲玲。
他来干嘛?
姐妹俩不约而同皱起鼻子,满脸写着不待见。
你们表哥刚当上帽子,再说咱们马上要移民加拿大了,这顿饯行饭总得吃。
原来是散伙饭!
姐妹俩顿时眉开眼笑。
姐,要不咱们去帮帮表哥?玲玲眨巴着眼睛提议。
嘉嘉点头如捣蒜。
那欢天喜地的架势,活像在送走扫把星。大姨妈看得直摇头,虽说知道外甥不招人待见,可终究盼着小辈们能亲近些。
表哥!表哥!
凌玲玲蹦进厨房,见林成雕塑般站着,刚撇撇嘴要嫌弃,凑近却被满地鲜血吓得尖叫:——!
地板上滚着个血淋淋的鸡头,无头鸡身还在盆里扑棱。
表哥你没事吧?别吓人!凌嘉嘉也慌了神。
再怎么说也是血亲,再讨厌也不愿看他出事。
是嘉嘉和玲玲。林成抹了把脸上的血渍,低头看见衬衫又叹气:可惜了我这件白衬衫。
他把鸡摁进热水盆里褪毛,转头盯上那条活鱼。
刀背抡圆了往鱼头一砸!
接着麻利地刮鳞剖腹,动作突然娴熟得不像生手。
鱼身上忽然飘出一缕缕白色微光,悄无声息地钻入林成体内。
之前杀鸡时,他也见过类似的白光,只是鸡身上的光更粗更亮。
这些白光究竟是什么?有什么作用?林成完全摸不着头脑。
不过,他现在可没空细想,手头的活儿还多着呢——刮鱼鳞、拔鸡毛。
两个表妹站在一旁,看得目瞪口呆。
这还是她们那个混混表哥吗?
居然在给鸡拔毛!虽然动作笨拙,但这一幕实在让她们难以接受。表哥每次来不都是找妈妈要钱,或者蹭吃蹭喝吗?
明明长得挺帅,偏偏要当古惑仔,给人当跟班。
难道当上帽子后,他真的转性了?
要不是那张脸一模一样,她们简直怀疑换了一个人。
大姨妈家的冰箱食材丰富,林成拿出西红柿,准备炖个汤。
他提起刀,第一刀下去,表妹玲玲就忍不住笑出声:“表哥,你平时不下厨吧?”
“很少。”林成有点尴尬。他脑子里装了不少菜谱,但仅限于理论。像刮鳞、拔毛这种活儿,只要有力气和胆量就行,可切菜却是实打实的技术活。
既然答应了做饭,不会也得硬着头皮上。
第二刀落下时,他忽然发现之前吸收的白光缠绕在刀刃上。
第三刀,薄而均匀。
第四刀、第五刀、第六刀……
一刀比一刀利落,他的动作越来越快,切得也越来越好!
切完西红柿,剁好鸡块,备齐配菜,他又拿起一根白萝卜。
笨重的菜刀在萝卜上飞快削切。
几分钟后,一朵萝卜花在他手中成形。
林成下意识一甩手,菜刀在掌心旋转如扇。
“咄!”
刀尖稳稳扎进砧板。
他长舒一口气,看着眼前整齐的食材,心里涌起一股成就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