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斯关于女儿婚事“需其自家心中情愿”的言论,虽未张榜布告,却在咸阳的权贵圈与清流士人之间悄然流传,成为一桩引人瞩目的风议。这一打破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传统约束的举动,在当时的礼法社会中本属异数,却并未招致预料中的众口诋毁,反而因其超前的人情味与对个体意志的尊重,赢得了朝野不少有识之士的暗暗称许。李氏一门不倚仗姻亲纽带固权、而重子女本心选择的开明 家风,遂成咸阳城内一段佳话,其影响远远超出寻常门第的联姻考量。
在那些诵诗书、明义理,内心向往人格独立的文人士子看来,李斯此举不啻为一股清流。他们从“女子无才便是德”的世俗窠臼中抬起头来,在李斯的做法中读出了对女性才智与选择的认可。明理学宫中几位不拘礼法的博士,在清谈间隙亦不免感慨:丞相不以女婚为政治筹码,而容其自有主张,实有古君子“成人之美”的遗风。有人甚至将其与孔子“有教无类”之论相提并论,认为李斯不仅于朝政推行变法之新,于家事亦见人格平等之识,其境界远非那些借儿女婚事攀附权势的世族可比。
就连部分宗室贵胄与勋旧之家的内部,也因之泛起微澜。一些自幼熟读诗书、内心向往“琴瑟和鸣”的年轻子弟,本就对家族全然以利益为先的联姻安排暗怀抵触。闻李斯许女自择良婿(虽仍限于门第相当之列),不禁私相叹羡:“丞相位极人臣,犹能如此体恤儿女心境,何其通达!若吾家亦能如此,何至婚姻成为交易!”这般议论虽不敢宣之于口,却悄然动摇了深宅大院中某些根深蒂固的联姻逻辑。
民间的流传版本则更为朴拙直接——“丞相的千金,要自个儿挑夫婿!”这般稀罕事在闾巷间口耳相传,百姓不论朝堂机锋,只觉这位总揽大权的丞相,在儿女事上竟如此“讲道理”、有“人情味”,不似寻常高门显贵那般冷漠势利。李斯那“法家酷吏”的刻板形象,因此添上了一抹罕见的温情色彩,使其在庶人之间的风评悄然转暖。
自然,守旧之士的驳议之声未曾绝迹,斥其“乱礼制法度”、“纵容妇人之见”,然此类议论在主流舆论的称扬声中,渐成强弩之末。明眼人更从中窥见:李斯敢于逆俗而行,正彰显其权势已稳、自信十足。李氏一门的显赫,不靠姻亲维系,而系于长子李由治理地方之实绩、次子李焕钻研技术之贡献,以及李斯本人统筹国政之才略——此等以实力立身的底气,比任何姻亲联盟都更令人心服。
故而,李斯这一开明家风所引发的舆论回响,经多方诠释与传播,不仅未损其根本,反而为他和家族赢得更多敬重。世人在称赞李氏家风之余,亦不得不承认:其家族能长踞权力高峰,确有超越寻常世族的胸襟与远见。这种尊重个人意愿的治家智慧,恰与当下昭德新政所倡的宽松开化之风隐隐相合,成为这个风云时代中,一道值得铭记的开明印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