窗帘没拉严,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像金色的丝线,斜斜地钻过缝隙,落在高途的眼睫上。他动了动,鼻尖先撞上一片温热的皮肤,带着熟悉的雪松气息——沈文琅正把他圈在怀里,呼吸均匀,胸腔的起伏带着令人安心的节奏。
后颈的腺体还有点微麻的酸胀,腰侧的皮肤也泛着淡淡的热意,昨晚的记忆像潮水般漫上来,带着点滚烫的温度。高途的脸颊瞬间烧了起来,往被子里缩了缩,却被沈文琅圈得更紧,像只赖床的大型犬,把下巴搁在他发顶,闷哼一声:“醒了就想跑?”
声音带着刚睡醒的慵懒,还有点没散的沙哑,像羽毛搔在心尖上。高途没敢动,任由他抱着,指尖轻轻划过沈文琅手臂上的肌肉线条,那里还留着自己昨晚抓出的红痕,此刻淡成了浅浅的粉色,像朵羞答答的花。
“再睡会儿。”沈文琅的手顺着他的腰线往下,轻轻捏了捏他的臀部,带着点恶作剧的笑意,“反正今天给你放假了,不用上班。”
高途的脸更烫了,伸手拍开他的手,声音闷闷的:“别闹……”
沈文琅低笑,翻身把他压在身下,鼻尖蹭过他的颈侧,在那个泛着粉色的标记上轻轻啄了一下:“这里还疼吗?”
温热的呼吸扫过皮肤,痒得高途缩了缩脖子,指尖抵着他的胸膛推了推:“不疼了……”
“真的?”沈文琅挑眉,故意往他颈窝里钻了钻,胡茬蹭得皮肤发麻,“我怎么看着有点红?是不是昨晚太用力了?”
“沈文琅!”高途又气又羞,伸手去捂他的嘴,却被他顺势握住手腕,按在枕头上。阳光透过窗帘缝隙,在沈文琅的侧脸上投下浅淡的阴影,睫毛很长,眼底的笑意像融了蜜的阳光,看得人心里发软。
他低头吻了吻高途的指尖,又往上吻到手腕,最后停在他的唇角,轻轻厮磨着:“小途途,昨晚……你喊我名字的时候,很好听。”
暧昧的话语让高途的呼吸都乱了,别过头看向窗外,不敢再看他的眼睛。窗外的天已经放晴了,湛蓝得像块透明的玻璃,几只麻雀落在树枝上,叽叽喳喳地叫着,带着雨后清晨特有的鲜活。
“饿不饿?”沈文琅终于放过他,翻身躺在旁边,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,“我去做早餐。”
高途点点头,看着他起身时裸着的后背。皮肤是健康的蜜色,肩胛骨的线条流畅好看,腰侧还有道浅浅的疤——是上次为了护着他被玻璃划伤的,现在已经淡得几乎看不见了。高途的指尖无意识地划过床单,心里像被温水浸过,软得一塌糊涂。
沈文琅穿了件黑色的丝绸睡衣,领口松垮地敞着,露出性感的锁骨。他走到床边时,又回头冲高途笑了笑,眼底的光比阳光还亮:“乖乖躺着,做好了叫你。”
卧室门被轻轻带上时,高途才缓缓松了口气,抬手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颊。窗外的鸟鸣声很清脆,混着楼下花园里传来的洒水声,像首温柔的晨曲。他侧过身,看着床头柜上放着的水杯,杯沿还沾着点唇印,是昨晚沈文琅喂他喝水时留下的,心里突然觉得,这样的清晨真好,安稳得像握在手里的温水。
躺了没一会儿,楼下就传来了煎蛋的香味,混着牛奶的甜香,顺着楼梯飘上来,勾得人胃里发空。高途掀开被子下床,脚刚踩在地板上,就被柔软的地毯包裹住,是沈文琅特意让人铺的,怕他冬天光着脚着凉。
他走到衣帽间,挑了件沈文琅的白色衬衫套上。衬衫很大,下摆刚好遮住臀部,袖口卷了好几圈才露出手腕,领口敞着,能看到锁骨处的暧昧红痕。高途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脸颊又热了,像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小孩,带着点羞涩的窃喜。
下楼时,沈文琅正站在开放式厨房的灶台前,背对着他煎培根。晨光落在他身上,镀上一层金边,黑色的丝绸睡衣衬得他身形挺拔,连做饭的样子都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。
“醒了?”沈文琅回头时,目光在他身上顿了顿,眼底的笑意瞬间浓了起来,“穿我的衬衫,挺好看。”
高途的脸更烫了,走到他身边,伸手想帮忙,却被他按住了手:“别动,油溅到你。”他把煎好的培根盛出来,又往锅里打了个鸡蛋,“再等会儿,马上就好。”
高途没再动,就这么靠在料理台上看着他。看他熟练地翻面,看他往煎蛋上撒黑胡椒,看他偶尔低头闻闻香味,动作里带着种居家的温柔,和平时在公司里那个雷厉风行的沈总判若两人。
“沈文琅,”高途突然开口,声音很轻,“你以前……经常自己做饭吗?”
“偶尔。”沈文琅把煎蛋盛出来,转身靠在料理台上,和他离得很近,“以前一个人住,不想吃外卖的时候,就自己随便做点。”他顿了顿,伸手捏了捏高途的脸颊,“不过现在不一样了,有你陪着,做什么都觉得香。”
又是这样直白的情话,高途的心跳漏了一拍,却没躲开,任由他捏着自己的脸,眼底的笑意像揉碎的星光。
早餐很丰盛,煎蛋、培根、吐司,还有两杯温热的牛奶,上面还撒了点肉桂粉,是高途喜欢的味道。沈文琅拉开椅子让他坐下,自己则坐在对面,看着他小口小口地吃着,眼底的温柔几乎要溢出来。
“慢点吃,没人跟你抢。”他把自己盘子里的培根夹给高途,“多吃点,昨晚消耗那么大。”
高途的脸“腾”地一下红了,差点被牛奶呛到,瞪了他一眼:“吃饭呢,别说这个……”
沈文琅低笑,没再逗他,却把他的牛奶杯往自己这边拉了拉,帮他吹凉了些才推回去:“小心烫。”
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,落在餐桌上,暖融融的。高途看着沈文琅认真吃饭的样子,突然觉得,这样的人间烟火,比任何山珍海味都动人。他们不再是公司里的沈总和高秘书,只是两个相爱的人,在一个普通的清晨,一起吃顿简单的早餐,分享同一片阳光。
吃完早餐,沈文琅去洗碗,高途则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翻看今天的报纸。财经版的头条是关于沈氏集团和盛氏集团合作的新闻,配着两人昨天在签约仪式上的照片。照片上的沈文琅穿着笔挺的西装,眼神锐利,而自己站在他身边,穿着合体的衬衫,嘴角带着浅浅的笑。
“在看什么?”沈文琅擦着手走过来,在他身边坐下,手臂自然地搭在沙发背上,把他圈进怀里。
“看你上报纸了。”高途把报纸递给他看,“记者把你拍得挺帅。”
沈文琅扫了一眼,随手把报纸放在茶几上,低头吻了吻他的唇角:“再帅也没你好看。”他的手顺着衬衫的下摆探进去,指尖贴着温热的皮肤,“上午想做什么?看电影还是去花园里晒太阳?”
“去花园吧。”高途靠在他怀里,声音软软的,“雨后的空气肯定很好。”
花园里的月季被雨水洗得格外鲜艳,花瓣上还挂着水珠,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。沈文琅搬了张藤椅放在樱花树下,让高途坐在他怀里,两人一起晒着太阳,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。
“下周晴晴的复查结果就出来了。”高途的指尖划过沈文琅的手背,“医生说如果恢复得好,以后就不用再吃那么多药了。”
“那就好。”沈文琅低头在他发顶亲了亲,“等她彻底好了,我们带她去海边玩,她不是一直想去看日出吗?”
高途点点头,心里暖烘烘的。沈文琅总是记得他说过的每一句话,记得晴晴的心愿,记得他的喜好,把他的一切都放在心上。
“对了,”高途突然想起什么,“花咏昨天发消息说,他和盛先生今天要过来吃饭,你忘了?”
沈文琅愣了一下,随即笑了:“没忘,早就让张妈准备了。估计这时候,那两个活宝已经在来的路上了。”
话音刚落,门口就传来了花咏咋咋呼呼的声音:“文琅!高秘书!我们来啦!”
高途和沈文琅对视一眼,都看到了对方眼底的笑意。果然,花咏像阵风似的跑进来,身后跟着一脸无奈的盛先生。花咏今天穿了件亮黄色的卫衣,衬得他皮肤很白,手里还提着个果篮,兴冲冲地跑到他们面前:“看我带了什么?盛先生亲手种的草莓,可甜了!”
盛先生走过来,在他身后站定,耳尖微微发红:“别听他胡说,是家里园丁种的。”
“一样一样!”花咏笑嘻嘻地把果篮递给高途,“高秘书,快尝尝,盛先生特意给你摘的,最大最红的那些。”
高途接过果篮,看着里面红彤彤的草莓,确实个个饱满,心里忍不住笑了。看来盛先生对花咏,也不是表面上那么冷淡。
“进屋坐吧,外面有点风。”沈文琅站起身,揽着高途的腰往屋里走,“张妈已经做好点心了。”
客厅里,花咏像个好奇宝宝,东看看西摸摸,最后停在墙上挂着的婚纱照前,眼睛瞪得圆圆的:“哇!你们拍婚纱照了?什么时候的事?我怎么不知道!”
照片上的两人穿着白色的西装,沈文琅搂着高途的腰,两人额头相抵,笑得一脸幸福。高途的脸颊微微发烫,刚想说什么,就听到花咏冲盛先生喊:“盛先生!我们也去拍好不好?我要拍比他们还好看的!”
盛先生的耳根更红了,没好气地说:“拍什么拍,浪费钱。”
“不浪费!”花咏拽着他的胳膊撒娇,“我就要拍!就要拍!”
看着他们打打闹闹的样子,高途和沈文琅相视一笑,眼底都带着温柔的笑意。阳光透过落地窗洒进来,落在每个人身上,暖融融的。空气中弥漫着草莓的甜香,和彼此交缠的气息,像杯加了蜜的茶,温润又绵长。
高途靠在沈文琅怀里,看着眼前的一切,突然觉得,幸福其实很简单。不过是雨后的清晨,一顿简单的早餐,一个温暖的拥抱,和身边这些吵吵闹闹却真心待你的人。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但只要身边有沈文琅,有这些朋友,就算偶尔有风雨,也能很快迎来这样明媚的阳光。
沈文琅低头,在他唇角亲了亲,声音轻得像耳语:“在想什么?”
高途抬起头,撞进他盛满星光的眼眸,笑了笑:“在想,有你真好。”
沈文琅的眼底瞬间漾起笑意,把他抱得更紧了些。窗外的樱花树在微风中轻轻摇曳,落下几片粉色的花瓣,像场温柔的雨,落在这满室的人间烟火里,甜得让人不想醒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