灌汤包店的蒸笼冒着白茫茫的热气,混着醋香漫在鼻尖。高途用筷子夹起一只胖乎乎的汤包,小心翼翼地咬开个小口,滚烫的汤汁顺着唇角流下,被沈文琅及时用纸巾擦掉。“慢点吃,”他的指腹蹭过微凉的皮肤,带着点笑意,“又没人跟你抢。”
“谁让它太好吃了。”高途吸溜着汤汁,眼睛弯成了月牙。这家店的灌汤包是老手艺,皮薄馅足,汤汁带着淡淡的姜味,是他从小吃到大的味道。沈文琅看着他满足的样子,突然觉得,所谓的人间至味,不过是眼前人吃得香甜的模样。
“对了,”高途咽下嘴里的汤包,“晴晴说想让花咏教她做饼干,等她出院了,我们把他们俩叫到家里来?”
“好啊。”沈文琅往他碟子里放了只汤包,“正好让花咏展示一下他‘进步巨大’的烘焙技术,省得总被盛少游嘲笑。”
提到花咏,高途忍不住笑。早上在病房里还吵得脸红脖子粗,刚才路过他们家小区时,却看到花咏趴在盛少游的背上,手里举着袋刚买的草莓,笑得像个孩子。“他们俩啊,吵吵闹闹的,倒也挺甜。”
“就像我们?”沈文琅挑眉,指尖在桌下轻轻勾了勾他的手心。
高途的脸颊微热,往嘴里塞了个汤包,含糊不清地说:“我们才不吵。”
沈文琅低笑,没再逗他,只是把醋碟往他面前推了推。阳光透过临街的玻璃窗,在桌面上投下格子状的光影,汤包的热气模糊了窗外的车水马龙,也模糊了两人眼底的温柔。
下午回到公司,高途刚把文件放进档案室,就被沈文琅拽进了办公室。“锁门。”沈文琅的声音带着点神秘,眼睛亮得像藏了星星。
高途疑惑地锁上门,转身时被他按在门板上。沈文琅从口袋里掏出个丝绒盒子,打开时,里面躺着一对素圈戒指,铂金的表面泛着柔和的光,没有任何花纹,却简单得让人移不开眼。
“这是……”高途的心跳漏了一拍,指尖微微发颤。
“上次去青峰山时,在山脚下的银铺订的。”沈文琅拿起其中一枚,轻轻套在他的无名指上,尺寸刚刚好,“老板说素圈代表‘圆满’,我觉得挺好,就像我们。”
冰凉的金属贴着皮肤,却烫得高途眼眶发热。他看着沈文琅认真的侧脸,阳光落在他的睫毛上,投下一小片阴影,像把温柔的小扇子。“你什么时候……”
“在你说‘想每年都来青峰山’的时候。”沈文琅把另一枚戒指戴在自己手上,然后握住他的手,让两枚戒指轻轻碰在一起,发出清脆的响声,“高途,等晴晴出院,我们就去领证,好不好?”
高途点点头,声音带着点哽咽:“好。”
沈文琅低头吻下来,带着汤包的香气和彼此的温度,温柔得像落在唇上的雪。办公室的百叶窗没拉严,阳光漏进来,在两人交握的手上投下细碎的光斑,戒指的反光晃得人眼晕,却让人舍不得移开视线。
傍晚去医院看高晴时,少女正趴在床上画请柬。蜡笔涂得五颜六色,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“哥哥和沈哥哥结婚啦”,旁边画着两个牵手的小人,一个戴着眼镜,一个笑得露出虎牙,像极了他们俩。
“哥!沈哥哥!”高晴举着画跑过来,病号服的袖子滑下来,露出细细的手腕,“你们看我画的请柬,好看吗?”
“好看。”高途蹲下来,帮她把袖子拉上去,“比我画的好看多了。”
沈文琅看着画上的小人,突然说:“晴晴想不想当我们的伴娘?可以穿漂亮的公主裙,还能撒花瓣。”
高晴的眼睛瞬间亮了:“真的吗?可以穿粉色的吗?我最喜欢粉色了!”
“当然可以。”沈文琅揉了揉她的头发,“还要给你买双水晶鞋。”
少女乐得在病房里转圈,结果不小心撞到了床腿,疼得“嘶”了一声,却强忍着没哭,只是眼圈有点红。“晴晴真勇敢。”高途赶紧抱起她,在她额头亲了亲,“疼不疼?”
“不疼!”高晴摇摇头,双手紧紧抓着他的衣领,“我长大了,要保护哥哥和沈哥哥。”
沈文琅看着这一幕,心里像被温水浸过,软得一塌糊涂。他拿出手机,把高晴的画拍下来,设成了屏保——五颜六色的请柬上,两个小人笑得一脸幸福,像在预示着未来的日子。
晚上回家的路上,高途靠在副驾驶座上,看着窗外掠过的街灯。沈文琅的手时不时会离开方向盘,握住他的手,感受着戒指的温度。“在想什么?”沈文琅突然问。
“在想婚礼要穿什么。”高途笑了笑,“你说穿白色西装好不好?像我们拍婚纱照时那样。”
“好。”沈文琅点头,“再订一束白玫瑰,你上次说喜欢它的香味。”他顿了顿,侧过头看他,“场地就定在城郊的草坪吧,那里有片樱花林,下个月应该正好开花。”
高途的心里泛起一阵暖意。他没说过喜欢樱花林,只是上次路过时多看了几眼,没想到沈文琅就记在了心上。“沈文琅,”他轻声说,“有你真好。”
沈文琅的手在他手背上轻轻拍了拍,没说话,眼底的笑意却比街灯还要亮。
回到家时,张妈已经准备好了晚饭。清蒸鱼、炒时蔬,还有一碗冬瓜排骨汤,都是高途爱吃的。“先生今天去市场,说这鱼特别新鲜,让我给您多炖点汤。”张妈笑着把汤碗放在他面前,“快尝尝,补身体。”
高途喝着汤,看着沈文琅给自己夹鱼的样子,突然觉得,原来幸福就是这样啊。是无名指上的戒指,是病房里妹妹的画,是餐桌上冒着热气的汤,是你眼里的我,和我心里的暖。
吃完饭,两人坐在露台的藤椅上喝茶。月光透过樱花树的枝桠,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,像撒了把碎银。高途靠在沈文琅怀里,听着他讲公司里的趣事——说新来的实习生把咖啡泼在了盛少游的西装上,吓得差点哭出来;说花咏为了给盛少游抢限量版的钢笔,在文具店排了三个小时的队。
“他们俩真是……”高途摇摇头,眼里却满是笑意,“等我们结婚,一定要让花咏当伴郎,他肯定能把气氛搞起来。”
“盛少游估计会黑脸。”沈文琅低笑,“不过他肯定听花咏的,嘴上说不愿意,最后还是会乖乖穿上伴郎服。”
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,直到露水打湿了藤椅,才起身回屋。沈文琅帮高途吹头发时,吹风机的热风拂过发梢,带着淡淡的洗发水香味。高途看着镜子里的两人,沈文琅的侧脸在暖黄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柔和,手指穿过他的发丝,动作轻柔得像在呵护什么珍宝。
“沈文琅,”高途突然开口,“我们永远都这样好不好?”
“好。”沈文琅关掉吹风机,弯腰在他发顶亲了亲,“永远都这样,一起吃早餐,一起上班,一起看星星,一起慢慢变老。”
躺在床上时,高途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无名指上的戒指。沈文琅从身后抱住他,下巴搁在他肩上,呼吸拂过颈窝,带着点温热的气息。“睡吧。”他轻声说,“明天还要去看晴晴。”
高途点点头,往他怀里钻了钻,很快就进入了梦乡。梦里有青峰山的星星,有灌汤包的香气,有高晴画的请柬,还有沈文琅温柔的笑脸,像个永远不会醒的甜梦。
第二天清晨,高途是被手机铃声吵醒的。花咏的声音带着雀跃,从听筒里蹦出来:“高秘书!我跟盛先生和好啦!他给我买了新的烘焙模具,说下次陪我做三层的大蛋糕!”
“恭喜啊。”高途笑着说,眼角的余光瞥见沈文琅正拿着相机,对着自己拍照,“你等会儿,沈文琅他……”
“是不是在偷拍你?”花咏的声音更兴奋了,“我就知道!沈文琅跟盛先生一样,嘴上不说,心里都把我们当宝贝呢!”
挂了电话,高途瞪着沈文琅:“你拍什么呢?”
“拍我家先生睡醒的样子。”沈文琅把相机递给他看,照片里的人头发乱糟糟的,眼角还带着点睡意,却笑得一脸温柔,“等老了,就拿出来看看,回忆回忆现在的日子。”
高途的心里软乎乎的,他把相机放在床头,转身抱住沈文琅的腰,把脸埋在他怀里:“沈文琅,我爱你。”
沈文琅的动作顿了顿,然后收紧手臂,把他抱得更紧了些,声音哑得厉害:“我也爱你,高途,很爱很爱。”
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,落在两人交握的手上,戒指的反光晃得人眼晕,却让人觉得,这样的日子,真好。
原来最好的约定,从来都不是惊天动地的誓言,而是藏在柴米油盐里的陪伴,是你愿意牵着我的手,走过每一个平凡的清晨和黄昏,就像这无名指上的素圈,简单,却圆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