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分刚过,城郊的樱花就赶着趟儿似的开了。粉白的花瓣堆云叠雪,风一吹就簌簌往下落,像场温柔的雨。沈文琅牵着高途的手站在樱花林里,脚下的草地还沾着晨露,踩上去软乎乎的。
“就这里吧。”高途仰头看着漫天飞舞的花瓣,眼睫上落了片粉白,“晴晴肯定喜欢,她说要在花瓣里转圈。”
沈文琅伸手替他拂去花瓣,指尖划过他的脸颊,带着点微凉的湿意:“你喜欢就好。”他从口袋里掏出张设计图,展开在两人面前——草坪中央搭着白色的拱门,缠满了紫藤花和铃兰,宾客席的椅背上绑着粉色的樱花枝,最远处的花架下留着块空地,写着“甜品台”三个字。
“花咏说要亲自做婚礼蛋糕,三层的,上面插满翻糖樱花。”高途的指尖点在“甜品台”的位置,眼里的光比阳光还亮,“盛先生估计又要在旁边念叨‘太甜了’,却会偷偷帮他打发奶油。”
沈文琅低笑,把设计图折起来塞进外套口袋:“他们俩的相处模式,倒也自成一派。”他握住高途的手,往樱花林深处走,“去看看司仪推荐的宣誓台,据说视野最好。”
宣誓台设在一棵最粗的樱花树下,树干要两人合抱才能围住,枝桠伸展着,像把巨大的伞,粉白的花瓣铺了满地,踩上去像厚厚的地毯。高途站在台中央,想象着婚礼当天的场景——沈文琅穿着白色西装站在对面,阳光透过花瓣落在他肩头,牧师问“是否愿意”时,自己一定会哭出声。
“在想什么?”沈文琅从身后环住他的腰,下巴搁在他肩上,“脸都红了。”
“在想……”高途的声音有点发颤,“宣誓的时候,我要是哭了,你会不会笑我。”
“不会。”沈文琅转过他的身子,让他面对自己,指尖轻轻擦过他的眼角,“我会帮你擦眼泪,就像现在这样。”
他的动作很轻,带着点珍视的温柔。高途看着他近在咫尺的眼睛,那里映着漫天的樱花,也映着自己的影子,突然觉得,所有的语言都成了多余,只要这样看着彼此,就够了。
回去的路上,沈文琅的车开得很慢。高途靠在副驾驶座上,翻看手机里的请柬设计稿——封面是手绘的樱花树,树下两个牵手的小人,翻开后是烫金的字迹:“谨订于公历x年x月x日,在城郊樱花林,举行沈文琅与高途的婚礼,敬备喜筵,恭请光临。”
“晴晴说要在请柬上画小狐狸。”高途笑着说,“她说那是你们的‘幸运符’,从青峰山带回来的。”
沈文琅想起那只被高途画在素描本上的小狐狸,当时他还笑话画得像兔子,现在却觉得,那歪歪扭扭的线条里,藏着最纯粹的心意。“让她画,”他说,“多画几只,贴满整个请柬。”
回到市区时,两人先去了趟医院。高晴正坐在床上,用彩纸折樱花,床头柜上堆着满满一盒子,粉的、白的、浅紫的,像捧真的花束。“哥!沈哥哥!”她举着朵刚折好的粉樱花跑过来,“你们看,像不像真的?”
“像!”高途接过纸花,别在她的病号服上,“比真的还好看。”
沈文琅把带来的樱花酥放在桌上,是特意去老字号买的,层层起酥里裹着豆沙馅,甜而不腻。“尝尝这个,”他递了块给高晴,“跟你折的樱花很配。”
小姑娘小口吃着樱花酥,突然想起什么,从枕头底下摸出个信封:“这是我给花哥哥和盛哥哥的请柬,我自己画的!”
信封上画着两只手牵手的小熊,一只穿着黄色卫衣,一只穿着西装,正是花咏和盛少游的模样。高途打开一看,里面的字迹歪歪扭扭,却写得认真:“请花哥哥和盛哥哥来参加婚礼,要穿漂亮衣服,还要带好吃的。”
“画得真好。”高途笑着把请柬放回信封,“等会儿我让沈哥哥给他们送去。”
从医院出来,沈文琅直接把车开到了盛氏集团楼下。花咏正在大厅的沙发上坐着,腿上放着本烘焙书,盛少游站在旁边,手里拿着杯热可可,时不时提醒他“坐直了,别驼背”。
“你们怎么来了?”花咏看到他们,立刻蹦起来,眼睛在看到高途手里的信封时亮了,“是请柬吗?是不是我能当伴郎了?”
“是你的请柬。”高途把信封递给他,“不过伴郎的位置,还得看你能不能通过盛先生的‘考核’。”
盛少游挑眉,接过花咏手里的烘焙书:“先把三层蛋糕的配方背下来再说。”
花咏的脸瞬间垮了,却还是乖乖地打开请柬,在看到两只小熊时,突然笑了:“这是我和盛先生!晴晴画得真像!”他拽着盛少游的胳膊晃了晃,“你看你看,我穿黄色卫衣是不是超帅?”
盛少游的耳根微红,却没推开他,只是低声说:“还行。”
四人坐在大厅的休息区聊婚礼的细节,花咏说要在甜品台摆上他新学的马卡龙,盛少游立刻泼冷水:“甜得发腻,估计没人吃。”花咏不服气,说要跟他打赌,输的人要负责洗碗一个月。
看着他们斗嘴的样子,高途和沈文琅相视一笑,眼底都带着温柔的笑意。原来幸福从来都不是单一的模样,有人细水长流,有人吵吵闹闹,却都在以自己的方式,守护着身边的人。
离开盛氏集团后,沈文琅带着高途去了家老银铺。老板正坐在柜台后敲打着银片,看到他们进来,笑着打招呼:“是来取戒指的吧?早就打好了。”
他从抽屉里拿出个丝绒盒子,打开时,里面躺着两枚素圈戒指,比之前的订婚戒指略宽些,内壁刻着细小的花纹。“这是按你们说的,刻了彼此的名字缩写,”老板指着花纹解释,“周围的回纹代表‘圆满’,戴在手上,一辈子都顺顺当当的。”
沈文琅拿起刻着“G”的戒指,轻轻套在高途的无名指上,冰凉的金属贴着皮肤,却烫得人心尖发颤。高途也拿起刻着“S”的戒指,小心翼翼地戴在他手上,指尖不经意间碰到他的皮肤,像有电流窜过。
“真好看。”高途看着交握的手,戒指在灯光下闪着柔和的光,“比我想象中还好看。”
“那是因为戴在你手上。”沈文琅握紧他的手,转身对老板说,“谢谢您,麻烦了。”
走出银铺时,夕阳正把天空染成橘红色。沈文琅牵着高途的手,慢慢走在老街上,石板路被踩得“哒哒”响,混着路边小贩的吆喝声,像首热闹的歌。
“婚礼那天,想跳支舞吗?”沈文琅突然问,“我请了乐队,据说小提琴拉得特别好。”
高途摇摇头,脸颊微红:“我不会跳,怕踩到你的脚。”
“没关系,”沈文琅停下脚步,弯腰做了个邀请的姿势,“我教你,现在就教。”
老街的石板路上,沈文琅搂着高途的腰,一步一步地教他踩节拍。风带着晚樱的香气吹过来,撩起两人的衣角,路过的行人笑着看他们,却没人打扰这份温柔。高途的脚步很笨拙,总踩在沈文琅的鞋上,却笑得一脸幸福,像个得到糖果的孩子。
“沈文琅,”他靠在沈文琅怀里,听着他有力的心跳,“有你在,真好。”
“我也是。”沈文琅低头吻了吻他的发顶,声音轻得像叹息。
回到家时,张妈已经准备好了晚饭。餐桌上摆着刚出炉的樱花饼,甜香漫了满室。高途看着沈文琅帮自己盛汤的样子,突然觉得,原来最好的日子,就是这样啊。是樱花树下的约定,是无名指上的戒指,是厨房里的烟火,是你眼里的我,和我心里的暖。
晚饭后,两人坐在露台的藤椅上,看着天边的晚霞一点点褪去。高途靠在沈文琅怀里,手里把玩着那枚刻着名字的戒指,突然说:“等婚礼结束,我们再去一次青峰山吧?带着晴晴,还有花咏他们。”
“好。”沈文琅握住他的手,“去看星星,去摘野菊,去吃那家老店的羊肉粉。”
夜风带着樱花的香气吹过来,温柔得像只手,轻轻拂过两人的发梢。远处的路灯亮了,像串星星落在地上,映着露台上交握的手,和那两枚闪着光的戒指。
高途知道,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,但只要身边有沈文琅,有晴晴的笑脸,有花咏和盛少游这样的朋友,每一天都会像今天这样,充满阳光和期待。
就像这漫天的樱花,看似柔弱,却能在春天里,开出最绚烂的模样。